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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防抗2009-2010年度冬季大风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防抗2009-2010年度冬季大风工作的通知
(交搜救明电[200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各省级海(水)上搜救中心,各直属海事局,各救助局、打捞局、救助飞行队,中远、中海、中交、中外运(集团)总公司:

  自10月份始,冬季季风将由北向南陆续影响我国内陆和沿海地区,其中寒潮和风暴潮对海上船舶航行与作业、交通建设施工和港口生产将产生严重影响。为做好2009-2010年度冬季大风的防抗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避免各类交通运输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保证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十一”国庆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防抗冬季大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各单位要深刻吸取冬季大风灾害事故,尤其是每年第一场冬季大风造成的交通运输事故教训和2008年初我国南方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交通运输造成的损失,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防抗冬季大风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并针对本地区本单位防抗冬季大风等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各项措施细化到每个环节、岗位、人员,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施工建设和船舶事故。

  二、高度重视冬季大风天气的预警和防范应对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与气象、海洋、相关应急部门和涉海部门及财政、民政等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建立、完善冬季大风等极端天气预防、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并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防抗冬季大风培训和应急演练,按照《交通部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冬季交通运输安全。

  三、切实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冬季安全生产

  我国北方地区受冬季大风影响时间长、频率高、强度大,各单位要在部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搞好协调配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每场冬季大风来临前要加大检查力度,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督促立即整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冬季大风的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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