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手工处理
第三十三条 成员机构暂无条件使用互联网差错处理平台处理差错的,中国银联可代其进行差错处理,成员机构应及时将相关单据以传真方式传至中国银联差错处理部门。
第三十四条 差错处理申请方向中国银联申请处理前应提交申请单。
第三十五条 中国银联差错处理部门接到差错处理申请方提交的申请单,经审核无误后,即从系统中引发,并将该笔交易纳入当日清算。
第九章 费 用
第三十六条 差错处理收费项目包括在差错处理过程中进行确认查询、贷记调整、请款、一次退单、再请款和二次退单,以及例外长款处理时各方所需支付和收取的费用款项。
第三十七条 借记卡费用
(一)确认查询
确认查询交易,对无需调单的查询,发卡行暂不支付费用;需要调单的查询,收单方提供原始交易凭证或影印件的,发卡行应按标准向收单方支付相应费用,并向中国银联支付转接和相关处理费用:
1. 调单查询交易发起后2日内回复原始交易凭证或影印件的,发卡行每笔支付8.5元,其中收单方每笔8元,中国银联每笔0.5元;
2. 调单查询交易发起后3日内回复原始交易凭证或影印件的,发卡行每笔支付4.5元,其中收单方每笔4元,中国银联每笔0.5元;
3. 调单查询交易发起后4日内回复原始交易凭证或影印件的,发卡行每笔支付2.5元,其中收单方每笔2元,中国银联每笔0.5元;
4. 调单查询交易发起后5日以后回复原始交易凭证或影印件的,发卡行不再支付费用。
(二)贷记调整
1. 对在原始交易日后25日内提交的贷记调整不予收费;
2. 对在原始交易日后26日至40日之间提交的贷记调整,收单方(或转入行)向发卡行(或转出行)支付每笔0.5元的费用,另向中国银联支付每笔0.5元转接处理费用;
3. 对原始交易日后41日至180日之间提交的贷记调整,收单方(或转入行)向发卡行(或转出行)支付每笔1元的费用,另向中国银联支付每笔0.5元转接处理费用。
(三)一次退单
一次退单交易由收单方按每笔2元的标准向发卡行支付费用;并按每笔0.5元向中国银联支付转接处理费用。
第三十八条 信用卡费用
(一)确认查询
确认查询交易,对无需调单的查询,发卡行暂不支付费用;需要调单的查询,收单方提供原始交易凭证或影印件的,发卡行应按标准向收单方支付相应费用,并向中国银联支付转接和处理费用:
1. 调单查询交易发起后2日内回复原始交易凭证或影印件的,发卡行每笔支付8.5元,其中收单方每笔8元,中国银联每笔0.5元;
2. 调单查询交易发起后3日内回复原始交易凭证或影印件的,发卡行每笔支付4.5元,其中收单方每笔4元,中国银联每笔0.5元;
3. 调单查询交易发起后4日内回复原始交易凭证或影印件的,发卡行每笔支付2.5元,其中收单方每笔2元,中国银联每笔0.5元;
4. 调单查询交易发起后5日以后回复原始交易凭证或影印件的,发卡行不再支付费用。
(二)贷记调整
1. 对在原始交易日后25日内提交的贷记调整不予收费;
2. 对在原始交易日后26日至40日之间提交的贷记调整,收单方(或转入行)向发卡行(或转出行)支付每笔0.5元的费用,另向中国银联支付每笔0.5元转接处理费用;
3. 对原始交易日后41日至180日之间提交的贷记调整,收单方(或转入行)向发卡行(或转出行)支付每笔1元的费用,另向中国银联支付每笔0.5元转接处理费用。
(三)请款
请款交易由收单方(或转入行)按每笔4元的标准向发卡行(或转出行)支付费用,并按每笔0.5元向中国银联支付转接处理费用。
(四)一次退单
一次退单交易由收单方按每笔2元的标准向发卡行支付费用,并按每笔0.5元向中国银联支付转接处理费用。
(五)再请款
再请款交易由发卡行按每笔4元的标准向收单方支付费用,并按每笔0.5元向中国银联支付转接处理费用。
(六)二次退单
二次退单交易由收单方按每笔5元的标准向发卡行支付费用,并按每笔0.5元向中国银联支付转接处理费用。
第三十九条 对提交中国银联的例外长款处理,中国银联按每笔10元的标准向收款方收取手续费。
第四十条 对2004年1月1日以后成员机构通过手工方式提交中国银联处理的差错交易,中国银联在按本办法规定标准计算费用外,另向提交方收取每笔10元的手续费。
因互联网差错处理平台系统故障而提交手工处理的,不收取此项手续费。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经中国银联业务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由中国银联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银行卡跨行业务差错处理实施细则》于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自行废止。
附表1:
中国银联互联网差错处理平台用户证书申请表
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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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途
| □经办、□复核
|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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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信
息
| 中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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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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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拼音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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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机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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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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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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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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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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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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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
人
信
息
| 姓名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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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其他(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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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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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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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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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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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
|
中
国
银
联
审
核
|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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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
| 主管:
| (业务公章)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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