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的生效和变更:本协议经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须经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
11.联盟成员认为应当在协议中约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联盟的实际情况,明确联盟成员认为除上述内容之外,还应当约定的事项。
五、附件部分(视联盟具体情况制定,可省略)
列明附件清单及附件内容等。
各附件应具备生效的形式要件,即由相关方签署生效或按联盟协议规定的相应生效程序执行(如附关于通过该附件的理事会决议)。
六、结尾部分
联盟成员单位签章、签署日期等。
签章部分由联盟成员加盖单位公章,由联盟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的,须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材料三: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必要性的说明
编写提纲
提出审核申请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应着重围绕以下几方面对联盟组建的必要性进行阐述和说明。
1.产业发展状况。主要对国内外相关产业的发展情况进行概括描述,包括产业发展的现状、前景、趋势,以及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2.产业技术发展的特点、趋势及我国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概括介绍国内外相关产业技术发展的现状、主要特点和趋势,重点说明当前相关产业核心技术的世界分布状况,我国在其中所处的位置及与世界先进水平存在的差距等。
3.联盟技术创新活动与国家战略目标、产业发展政策的关联性。重点说明联盟的技术创新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战略目标,《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以及国家产业、环保和能源政策。如联盟的技术创新活动涉及国家十大重点产业振兴规划或战略性产业,请说明。
4.联盟组建对推动产业技术创新的作用。主要围绕以下四方面进行阐述:①是否体现产业技术创新需求,有利于推动相关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形成产业核心技术标准,支撑和引领产业技术创新;②是否具有较强的产业带动作用,有利于集聚和整合创新资源,形成产业技术创新链;③是否有利于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④是否有利于形成持续和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材料四:
审核意见表
联盟名称:
联盟组建必要性和技术性审核意见(可另附页)
审核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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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组织形式审核意见(可另附页)
审核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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