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全服务。保证客户信息及资金安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服务效率
各单位要从客户需求出发,在控制操作风险、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提高业务处理速度。
(一)根据业务量合理设置营业窗口。各单位可通过分析网点地理位置、客户群体性质及业务量历史数据,科学地设置营业窗口和调配人员,缓解客户排队现象,缩短客户等候时间。
(二)加强客户分流,维护营业秩序。各单位可在网点设置排队叫号设备,加强客户分流与疏导,保持网点内和谐有序。
(三)科学设置弹性窗口,缓解柜面服务压力。各单位可针对业务量时间性波动较大的网点,适时增减弹性窗口,降低员工劳动强度,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十二条 服务形象
(一)示牌服务。柜面人员上岗须佩戴规范挂牌(胸牌)或摆放统一服务标识牌。
(二)统一着装。柜面人员应按要求统一着装,保持服装整洁合体。
(三)仪容仪表。柜面人员发式应端庄大方,佩戴饰物应简单得体,女员工应淡妆上岗。
第二十三条 服务语言
(一)服务语言要以普通话为主;如遇使用方言客户,要以普通话首问,可根据客户回答情况调整用语。
(二)语言要规范、准确、简洁,语句清晰,音量适中。
(三)要善于倾听,言谈得体。
(四)要坚持使用“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
(五)避免使用专业术语,便于客户理解。
第五章 服务操作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要规范营业网点柜面服务操作,加强服务质量的同时兼顾服务效率。
第二十五条 营业前操作
(一)提前到岗做好准备工作,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二)整理柜台和工作台。
(三)清洁并开启日常使用的设备机具,确认设备机具运行正常;发生故障,及时报修;检测各系统运行情况,确保处于正常状态。
(四)检查整理各类服务设施。
(五)营业网点负责人应在营业前召集全体人员召开晨会,检查仪表仪容,适时开展工作提示、文件传达、教育培训、服务讲评、情况交流等,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