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依据
《条例》规范军服管理工作
各部门要依据
《条例》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研究制订规范军服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要按照职责分工,定期组织军地联合执法行动,并不断总结经验,研究特点规律,建立长效机制。要创新管理办法,增强管控力度,建立正规有序的军服管理秩序。要引入激励机制,对军服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军地协调小组将于2009年6月份,在军服管理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组织军地联合专项整治试点,下半年部署在全国范围开展军地联合专项整治行动
附件:贯彻落实《
军服管理条例》军地协调小组制度
公安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
总后勤部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为加强对《
军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贯彻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搞好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建立贯彻落实
《条例》军地协调小组,并制定工作制度
一、机构设置
组 长:总参军务部领导
副组长:总后军需物资油料部分管领导
组 员:各成员单位司局级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总参军务部队务局,总政宣传部宣传局、保卫部刑侦局,总后军需物资油料部被装局,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
军地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总后军需物资油料部被装局领导担任,每个成员单位设一名联络员,负责协调联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