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估是新形势下推动档案事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未评估地区档案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做好接受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准备过程中,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档案局要坚持实事求是和一切从实际出发,认真对待这项工作,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客观真实地分析本地区档案事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条件,准确研究评价本地区档案事业的发展情况,不仅要充分肯定成绩,自我激励,更要敢于暴露问题,自亮家丑。要抓住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的契机,认真查找并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本地区档案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及时取得党委、政府的支持,为本地区档案事业发展营造更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条件,对查找出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努力填补目前档案工作中的空白和漏洞。对综合评估总的要求,就是要从档案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需要出发,紧密结合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档案工作新的实践,紧密结合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档案部门的要求,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归纳本地区档案事业发展的经验和规律,促进档案事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明年是国家档案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的第三年,全年计划对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进行综合评估,涉及的地区范围广,工作量大,任务很重。我们希望各申报单位能够尽快与国家档案局综合评估办公室联系,协商确定评估时间,并服从综合评估办公室的相关安排。
(二)关于档案法制建设工作
首先通报一下《
档案法》修改工作进度情况,这也是大家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今年3月份,国家档案局先后在天津和厦门召开了《
档案法》修改座谈会,进一步听取了各地档案部门对《
档案法》修改有关问题的反馈意见。4月份,国家档案局从有关档案部门抽调了一批业务骨干,成立了《
档案法》修订草案起草工作组。6月份,《
档案法》修订草案起草工作组在北京进行集中,召开了《
档案法》修订草案起草工作会议,在充分吸收各方面合理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讨和充分酝酿,完成了《
档案法》修改草案初稿的起草工作。7-10月,国家档案局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对法律清理工作的具体部署,对现行《
档案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清理,向国务院提交了清理报告,并提出了关于修改《
档案法》的详细意见。2008年10月,国家档案局向国务院法制办提出立法建议,建议将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列入国务院2009年二档立法计划。
明年国家档案局计划召开不同范围的座谈会,进一步听取各方面专家对《
档案法》修订草案初稿的意见,并在充分吸取意见的基础上,完善修订草案初稿,经相关审查程序之后形成征求意见稿,向全国档案系统征求意见,同时召开不同规模、不同层面的研讨会,并拟在国家档案局网站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再行修改,形成《
档案法》修改草案送审稿。各级档案部门要抓住《
档案法》修改的有利时机,从实际出发,积极对《
档案法》的修改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建议,同时对档案法制建设有关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探讨,大兴学习研究之风,积极建言献策,进一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促进档案事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沿着法治轨道健康发展多做贡献。
另外,国家档案局已基本完成了《企业档案工作规范》的编制工作并即将发布,明年将重点开展该《规范》宣传贯彻活动。《规范》对企业档案工作的总则、组织、制度、业务、归档基本范围、保管期限、信息化建设、设施设备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是企业档案规范化管理的基本依据。请各地在明年的工作中,配合这个《规范》的发布实施,做好宣传贯彻工作的安排,并可选择一些试点企业,推动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及时总结新经验、发现新问题、提出新思路,以更好地完善企业档案业务规范建设。
(三)关于档案督查工作
加强档案督查工作,是推动落实档案工作重大战略部署的关键环节,是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执行力的有力手段,也是推动档案部门转变作风、保证政令畅通的必然要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档案督查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履行档案督查工作的责任。档案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抓落实。今年8月,国家档案局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在政策法规研究司设立了法规督查处,具体负责拟定档案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协调组织档案督查工作有关事务。督查工作机构成立后,国家档案局随即在全国省级档案馆范围内初步开展了档案安全专项督查活动。2008年10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
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对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和督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国家档案局决定明年起在全国档案系统进一步加强档案督查工作的力度,把这项工作作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基本工作职责来抓。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通过档案督查活动,认真解决重决策轻落实、重布置轻督查的问题,确保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为保证档案督查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档案督查工作机构,完善组织网络,发挥督查机构在抓落实方面的组织、综合、协调作用。要重视档案督查队伍建设,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抓好政策、法规、市场经济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档案督查工作队伍。要加强组织协调,根据档案工作任务的轻重、主次和缓急,制定档案督查工作计划,及时沟通情况,充分发挥档案督查工作最佳效能。要加强对档案督查情况的研究,凡督查工作报告,要坚持做到有事实、有分析、有建议;对督查中发现的典型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发现的矛盾和问题要及时反馈,提出完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