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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注:电子版请登陆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中国市场秩序网)“行业信用建设备案管理系统” (http://211.88.12.83:9999)填报。
  联系人: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中国市场秩序网) 陆峰
  电话:010-67876100-8042  13521291278
  传真:010-87519013
  电子邮箱:association@antifraud.gov.cn

  附件8:信用评价证书、标牌编号方法

  信用评价证书、标牌编号实行15位,结构如下:

  XXXX   XXX  XXX  XXXXX
  ──   ─  ──  ───
   │   │  │   │
   │   │  │   │
   │   │  │   └────参评企业流水号
   │   │  │
   │   │  └─────参评企业信用等级状态
   │   │
   │   └──────商会协会编号
   │
   └─────评价年份


  企业信用等级编码方法

等级

编号

A级

AAA

111

AA

011

A

001

B级

BBB

222

BB

022

B

002

 

C级

CCC

333

CC

033

C

003


  注:1、等级评价中若采用“+、-”微调,仍采用以上编码方法,如A+、A-等同于A,用001表示。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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