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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营造林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三、检查范围
  结合《国家林业局2009年工作要点》和前6年造林质量检查情况,考虑到“5¬?12汶川地震”受灾严重的四川、甘肃、陕西省的特殊情况,本次检查3省暂不列入重点检查范围,从其余省(区、市)抽取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云南、新疆及新疆兵团等12个省级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其他各省级单位按检查内容进行自查。
  四、检查重点与内容
  本次检查重点是2009年国家林业重点工程营造林生产准备、任务进展、质量管理等情况。具体内容是:
  (一)生产准备。2009年造林任务落实、种苗准备是否到位、作业设计审批程序是否规范、作业设计内容(包括书、表、图)是否齐全。
  (二)任务进展。实际完成造林任务,适地适树、优良种苗使用、抗旱、混交等实用技术应用情况;实地检查按设计施工情况,包括对照造林地块与设计是否相符,栽植方式、株行距、混交方式、苗木质量等级以及树种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实地察看整地、了解监理人员到岗等情况。同时,掌握一批义务植树尽责率高、完成任务好的义务植树先进典型。
  (三)质量管理。检查营造林作业设计审批、质量监督、抚育管护、检查验收等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掌握营造林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等现代管理制度推广情况。
  另外,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云南等雨雪冰冻灾害严重地区还要重点了解灾后重建恢复,包括造林计划落实、种苗选择与调剂、补植补造和更新造林等情况;江西、湖北、湖南等油茶基地试点示范区还要重点了解优良种苗培育和使用、低效林改造情况;山西省重点了解区域造林新政策、新机制和成效等情况。
  五、检查方法
  重点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了解掌握被检查单位营造林质量管理情况基础上,每个单位抽取2-3个县级单位检查营造林生产准备、任务进展和质量管理等。检查组从被抽中的县级单位随机抽取8-10个人工造林小班查看作业设计资料,对2-3个小班施工情况与种苗质量进行实地查看,对照检查是否按设计施工以及施工作业质量。
  自查由各省级单位参照上述要求自行组织。
  六、组织安排
  重点检查由我局造林绿化管理司牵头,我局场圃总站、天保办、退耕办、治沙办、速丰办等单位参加,组成6个检查组,每组由一名司局级负责同志带队。详细分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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