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为了加强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规范电力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制定电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监会起草)。
15.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燃气使用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制定燃气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
16.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修订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起草)。
17.为了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葬活动,完善殡葬管理制度,修订
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起草)。
18.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根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人口计生委起草)。
19.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规范人口普查活动,保证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制定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统计局起草)。
20.为了确保
禁毒法规定的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有效实施,制定戒毒条例(公安部起草)。
21.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法制办、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
22.为了加强对古生物化石的保护,规范对古生物化石的管理,促进对古生物化石的科学研究、知识普及和合理利用,制定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国土资源部起草)。
23.做好与
道路交通安全法和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衔接,修订
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起草)。
(四)规范行政行为,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需要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4件)
1.为了配合修订后的
审计法的实施,加强和规范审计监督,修订
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