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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09年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的通知

  四、对化肥生产企业实施执法检查结果公开制度。一是对辖区内化肥生产企业执法检查的情况,经企业确认后报告当地政府。二是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填写《化肥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报总局。总局将以适当的形式公布检查情况,为加强“三农”工作服务。三是对故意违法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要求。一是组织好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农资打假下乡”工作情况、执法检查情况和各地开展农资执法打假工作的新举措,集中曝光一批大案要案。总局确定2009年3月7日至14日为全国“农资打假下乡”活动集中宣传周。二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监局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具体方案、执法检查不合格企业整改要求,并确定本地农资质量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名单(附件2),于2月底前报总局。4月30日、11月30日前分别报送春季农资打假工作总结和全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报送总结的同时要填报《化肥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和《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附件3)。三是做好督促检查工作。总局将适时对部分地方开展重点区域整治、建立化肥生产企业执法检查记录等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监局也应根据本地实际,做好有关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联系人:唐晓东、范春光
  电 话:010-82262105、82262123,传真:010-82260206
  电子信箱:tangxd@aqsiq.gov.cn
  附件:1.化肥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2.__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农资重点区域名单
  3.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化肥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
│    │ 生产能力│     │      │  最近一次检查情况             │   │
│企业名称│     │ 企业资质│执法检查情况│                       │ 备注│
│    │     │     │      ├─────┬─────┬─────┬─────┤   │
│    │ (吨/年)│     │      │ 检查时间│ 产品种类│ 检查结果│不合格项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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