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组织建设
贯彻落实中组部组通字〔2002〕38号文件精神,做好残疾人干部选拔培养任用、特别是省级残联配备盲、聋理事和地方残联领导班子中配备残疾人干部的工作。协助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考核、调整、充实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完成地方残联换届。协调与指导地方残联机构改革,切实加强残联自身建设。完善“残疾人人才库”。
加强专门协会工作。省级残联和中心城市残联要落实专门协会的人员、经费和场地,并支持其开展活动。抓住换届,做好新一届各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人选的物色和推荐,努力培养一支优秀的专门协会骨干队伍。按照“以基层为重点,城市先行”的工作思路,加强对地方各专门协会的分类指导。扩大专门协会工作试点范围,深化试点内容,制定专门协会示范单位评估标准。组织好春节、全国助残日等重大节日的走访慰问活动;开展好国际聋人节、国际盲人节、国际残疾人日等节日的庆祝活动。培训协会专职干部暨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人员。
加强干部培训,举办中西部残联干部培训班、省级残联理事长工作研讨班和省级专门协会主席培训班。各地残联结合《全国残联系统干部培训计划(2001年-2005年)》要求,加强对各级残联干部和残疾人干部的培训。
完成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结对子任务。发放残疾人证并强化其作用。
(十一)信息统计工作
推进省级残联信息化建设。做好定点城市就业网络建设的技术支持。进一步扩充和完善互联网网站的信息资源,调研残疾人网上需求,拓展服务功能,开展残联系统网站间的互联互动与协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采用多种建站方式,稳步推进省级残联公众信息网的建设。推行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数据标准,做好应用软件开发、数据库建设的需求调研和立项,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做好“长江新里程”项目及数据库、“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白内障复明数据库、扶残助学项目数据库的管理、维护和完善。
加强统计管理,规范统计渠道;完成2003年《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年报》和《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年报快报》报表汇总和资料编制。对各级残联统计软件使用情况和基层统计台帐进行调研。培训省级残联专业技术人员。
(十二)国际交流与合作
参与、推动联合国制定“
残疾人权利公约”,承办亚太区“公约”问题政府间磋商会。积极参与第二个“亚太残疾人十年”活动并发挥建设性作用。推动自创“狮子会”并参与国际狮子会活动,巩固我国在国际狮子会的地位。完成现有国际合作项目,努力开拓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