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康复
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探索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加强基层社区康复,关注西部地区,探索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途径;加强康复宣传,提高残疾人的康复意识和社会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认识;抓好典型,进行推广。
继续实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合作项目,巩固提高手术能力,推广医疗队工作新模式,重点救助贫困白内障患者,开展白内障无障碍区试点工作。宣传普及低视力康复知识,开发研制质优价廉的助视器,推广试点经验。规范各级各类聋儿康复机构的管理,开展“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做好西部地区“听力助残”工作;进行“双语”教学试点,推广科学语训方法,探索高新技术的应用。分类指导精神病防治康复,加强对新开展工作地区的督导,提高已开展工作地区的质量;建立培训中心,采取新方式培训精防管理、技术人员;重点解决贫困精神病患者治疗康复问题;开展精神病康复者的职业、生产劳动技能的培训,创造条件帮助他们回归社会;鼓励社会力量建立精神病人康复服务机构,形成多种形式的康复服务模式。制定《麻风畸残康复工作实施办法》,做好辅助用具发放工作,组派国家和省级医疗队赴贫困地区为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开展“千名麻风畸残白内障盲人重见光明”、“百名麻风肢残者重新站立起来”活动。加强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机构建设,组织开发适用于社区和家庭的康复训练器具,做好普及型假肢装配工作,提高装配质量。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人员培训等基础性工作,提高康复服务质量。加强省级康复中心建设。做好特需人群补碘宣传教育工作。
召开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第四届全国代表大会,创新体制,搞活机制,广泛团结各界专业人士,引进、推广康复技术,传播康复信息,普及康复知识,开展康复理论和实用技术研究,积极发挥咨询指导作用。
(三)教育
全面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教育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的格局。落实全国随班就读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积极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当地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试点工作和支持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随班就读教育质量。积极建议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完善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少年助学金制度,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免费范围,继续做好“扶残助学”等项目工作。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在调查研究基础上,从实际出发,提出当地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发展的思路、规划和措施。适应残疾人就业的需求,扎实有效地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完善普通高校招收残疾学生的政策,探索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开展残疾人高等教育的途径,多方筹措经费,开展资助贫困残疾大学生活动,帮助其完成学业。完善、推广汉语盲文和中国手语。加强干部培训,举办残联系统教育干部培训班。与有关部门在部分省份开展特殊教育专项督导检查,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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