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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03年残疾人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03年残疾人工作要点》的通知
(残联〔200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中国残联机关各部(厅、室)、各直属单位:

  《2003年残疾人工作要点》已经中国残联执行理事会审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一月十日

2003年残疾人工作要点

  200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残疾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要求,充分发挥残联的“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以加强基层工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为重点,将各项工作纳入大局,坚持与时俱进,狠抓落实,力争各项业务取得新进展。开好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组织好第三次全国自强模范与助残先进表彰。

  一、进行第三次全国自强模范与助残先进表彰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将于第二季度召开第三次全国自强模范暨扶残助残先进集体、个人表彰大会。地方各级残联要充分重视和加强宣传,推出一批具有时代精神的先进人物,通过表彰和宣传,广泛深入开展“自强与助残”活动,促进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

  二、召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下半年召开。这次代表大会将认真总结第三次代表大会以来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确定今后五年的目标任务,修改《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选举产生新的领导机构,对残疾人事业的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残联换届工作要按照中国残联《关于地方残疾人联合会召开第四次代表大会的指导意见》自下而上进行,于2003年6月底以前完成。通过换届,全面加强各级残联建设,进一步增强代表性和服务能力,努力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三、组织“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中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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