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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全国城市青年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3.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各地在青年中心试点建设的基础上,要总结建设和运行的经验,进一步探索青年中心建设办法,完善各项运行机制,实现青年中心可持续运转。

  4.宣传试点、逐步推广。各地在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后,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青年中心的工作内容和活动项目,介绍青年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办法,扩大青年中心在社会和青少年中的影响。同时,各地还要通过简报、工作会议、现场观摩等形式积极推广试点单位的做法,全面推进青年中心建设。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试点工作是确保青年中心建设顺利实施的基础环节,各地共青团组织要把青年中心建设试点工作作为现阶段城市共青团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各地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试点工作的进度和取得的成效,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要尽快成立由当地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团组织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青年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对青年中心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和解决。

  2.立足实际,创出特色。各试点单位要按照团中央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立足当地实际,做好青年中心的软硬件建设。要围绕基层团组织创新这个核心,大胆尝试,切实把创新的理念贯穿于青年中心的建设中,不断拓展和完善青年中心职能,力求创造出适合不同地区特点的不同工作模式,为全面铺开青年中心建设提供经验。

  3.整合资源,优化环境。各试点单位要广泛动员街道社区内各种社会力量,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妥善解决青年中心建设、运行、管理中需要的资金、场所和人员问题。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将青年中心建设纳入当地党政青年工作的整体规划,切实为青年中心的规范建设和长远发展争取更好的政策环境。

  4.着眼长远,完善机制。建设城市青年中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长期的艰苦努力。各地在试点期间,要从青年中心建设与发展的实际出发,开动脑筋,大胆尝试,积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与城市管理发展相适应的各项青年中心组织体系、管理体系、保障体系、评价体系,确保青年中心持续健康的运转和发展。团中央将及时推广试点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好的试点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请各地将试点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团中央。

  电话:010-85212132、85212148
  传真:010-65112501、8521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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