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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国人才市场的意见》的通知

  (6)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的近期目标是:在近两、三年内制定人才市场运行需要的基本政策法规,在大中城市普遍建立人才市场场所,建立和发展地区人才信息网络,扶持专业人才市场的发展,建立区域性人才市场。2000年之前,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建成功能完善、机制健全、法规配套、指导及时、服务周到的人才市场体系。
  三、确立人才与单位在人才市场中的主体地位
  (7)深化企事业人事制度改革,在企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聘用制,使单位和人才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聘用关系;建立和完善辞职、辞退制度,确保个人依法辞职的权利和单位依法辞退人员的权利,打破人才的单位所有、部门所有,落实个人择业自主权和单位用人自主权,使人才与单位成为市场活动的主体。
  结合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和参照管理工作,机关面向社会招考工作人员,逐步实施辞职、辞退等制度,保证机关工作人员进出渠道的畅通。
  (8)随着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逐步实行毕业生自主择业制度。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近期,委托、定向培养生按合同就业,自费生自主择业,国家任务招收学生实行在国家宏观指导下,学校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双向选择的制度。2000年,除少数由国家安排就业外,毕业生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对留学人员,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继续实行双向选择的择业制度,争取做到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留学人员通过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9)适应人才市场的发展,对人事档案管理的体制、内容、方法等方面进行相应的改革,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逐步打破人才流动中不同所有制身份、干部身份的限制;制定并严格执行人才流动中有关培训费补偿问题的规定,随着户籍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消除人才在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岗位间流动的障碍。
  四、发挥市场调节手段的作用
  (10)发挥经济手段的作用,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的不同特点,逐步形成反映人才供求与人才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引导人才流向,调节人才分布结构。
  (11)发挥人才信息在市场调节中的作用,通过人才需求、人才供给等信息,准确地反映人才市场的变化情况,为个人择业和单位用人提供服务。重视人才信息业的发展,充分利用现有的传播媒介,发展专门的人才信息传播媒介,逐步实现信息手段现代化,建立全国性的人才供求信息网络。
  (12)根据人才具有物质和精神多层次需求的特点,在发挥经济手段调节作用的同时,加强和改善思想政治工作,倡导敬业和奉献精神,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才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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