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质检系统组织推荐200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有关工作的通知
(质检科[2008]15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奖励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08]92号)要求,为做好质检系统申报200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额度及范围
1.每个单位申报项目为1项,无申报意愿的可不申报。申报单位仅限于质检系统内各有关单位。
2.申报奖项仅限于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凡符合《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规定并在近二年内曾获得总局“科技兴检”奖一等奖的质检科研项目,均可自愿申报。连续两年参加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评审未予授奖的,如再次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须隔一年。
二、申报事项
1.我司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按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下达的限额指标择优推荐申报200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推荐的具体事宜将于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
2.请登陆国家奖励办公室网站:www.nosta.gov.cn,在通知通告处查询国科奖字[2008]92号文件。并请自行下载该通知附件,按照申报奖项的格式进行填写(仅填写第一、二、三项,待我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后,再补填其他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