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强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在做好全国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申报和培育工作基础上,积极开展省级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培育工作,促进农村地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健康发展。
6.举办残疾人社区康复培训班,为本地培养残疾人社区康复管理和技术人才。
7.启动本省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验收工作,指导各地使用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系统软件,逐步开展申报审评验收工作。
三、社区康复工作县(市、区)
(一)城市地区
1.按照《
社区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下达的任务,做好社区康复中期自查工作。
2.按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规范》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康复服务网络,提高康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本地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
3.学习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好的做法和经验,落实社区康复工作经费,充分利用社区各种资源,完善社区康复技术指导和服务网络,切实提供有效服务,扩大康复服务覆盖面;被命名的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进一步充实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真正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4.启动使用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系统软件,逐步开展相关数据申报工作。
5.开展社区康复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壮大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队伍。
6、广泛开展康复知识普及和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工作。
(二)农村地区
1.按照《
社区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下达的任务,做好社区康复中期自查工作。
2.按照《全国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工作标准》要求,依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康复服务网络,全面推进本地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
3 因地制宜,充分发掘和开拓农村地区资源,积极探索具有农村地区代表性的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方式。
4 启动使用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系统软件,逐步开展相关数据申报工作。
5 开展社区康复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建立并壮大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队伍。
6、广泛开展康复知识普及和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工作。
附件2
视力残疾康复工作安排
(一)白内障复明工作安排
1、全康办
(1)完成60万例白内障复明手术,其中为贫困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7万例,组织实施“爱心永恒·启明行动”、“三星爱之光行动”。
(2)做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二期项目终期总结工作,争取项目三期。
(3)推进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创建工作,对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制定《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工作标准》。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探索白内障无障碍的长效机制。
(4)加强地方手术耗品招标管理,对各地贫困患者免费手术耗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手术耗品的使用效益。
(5)举办眼保健及防盲治盲宣传教育活动;印发科普读物,普及白内障防治知识,提高公众眼保健意识。
(6)进一步完善贫困患者免费手术数据库,对有关数据资料进行分析研究。
2、各省康复办
(1)逐级下达任务,制定保障措施,落实保障经费,完成年度贫困患者免费复明手术任务,经费落实地区完成“爱心永恒·启明行动”手术任务。加强贫困患者免费手术筛查补贴经费的管理,统计年度白内障复明手术任务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