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开展工作。
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一面旗”建设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因时而动,有所作为。各承办单位要考虑到当前由金融危机引发的航运经济衰退对海事执法已经出现和将来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各单位在贯彻实施各项理论准备工作成果时,要按照各项成果的要求,依法行政,突出服务,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加强与相对人的合作与沟通,积极探索运用行政指导等方式,促进建立和谐的海事管理法律关系,促进航运经济发展。
(三)好中求快,加快各项工作进度。
2008年尚未完成“一面旗”建设理论准备工作任务的单位要继续把所承担的工作列入本单位2009年年度目标责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务必在2009年上半年完成全部理论准备工作并将成果以书面形式报部海事局。不能完成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部海事局将对相关说明作适当批注后报送部领导审阅。
(四)立足大局开展工作。
各承办单位要有大局意识,工作成果要反映全系统的实际情况,提出的制度、对策、措施要能在全系统具有普遍适用性;在完成工作成果的同时要起草制定清晰、完善的推广、实施方案和完成相关配套工作;在工作成果推广实施后,要积极主动地跟踪研究实施情况、新政策法规对工作成果的影响以及执法和管理实际的发展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工作成果。
(五)加强信息沟通。
在纵向上,各单位要积极向部海事局反映“一面旗”理论准备工作和各项制度、措施在本单位推广实施情况。在横向上,各承办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做好相关工作内容的衔接;各承办单位在本单位工作成果推广实施后要加强与其他单位的交流,其他单位也要主动向有关承办单位反映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行政执法一面旗”建设理论准备各项工作进度表(截至2008年12月31日)
二〇〇九年一月四日
附件:
“行政执法一面旗”建设理论准备各项工作进度表
(截至2008年12月31日)
工作项目
完成时间(2008年)
工作进度
| 承办单位
| 工作方案审查
| 初稿
审查
| 修改稿
审查
| 终审稿审查
| 当前状态
|
1. 研究各项海事法律制度,完善海事法规体系
| 深圳海事局
| 3月26日
|
|
|
| 5月13日对如何开展这项工作进行了研讨,初稿正在完成。
|
2. 研究海事立法重大问题
| 上海海事局
| 4月10日
|
|
|
| 8月28日对如何开展这项工作进行了研讨,初稿正在完成。
|
3.建立立法评估制度
| 天津海事局
| 3月11日
| 5月29日
| 11月
7日
| 12月25日
| 已完成。
|
4.梳理海事执法职责,明确海事管理权限
| 山东海事局
| 3月25日
|
|
|
| 正在研究。
|
5.完善执法主体管理制度
| 广西海事局
| 3月12日
|
|
|
| 初稿已完成。
|
6.研究如何发挥海事法制建设的作用
| 辽宁海事局
| 3月26日
|
|
|
| 正在研究。
|
7.完善海事行政复议工作
| 海南海事局
| 4月11日
| 11月27日
|
|
| 修改稿正在完成。
|
8.健全海事执法监督制度
| 上海市地方海事局、上海海事局
| 4月9日
| 11月5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