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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送工商总局局务会议纪要的函

  (九)加大对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使用管理的指导和保护力度。对商标权利人投诉并经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报的跨省区重大商标侵权案件进行协调。支持福建开展以驰名商标专用权、著名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

  四、进一步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依法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十)支持建立闽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支持建立涉及台胞消费者申诉和举报快速解决的“绿色通道”机制,加强对台胞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支持《闽台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意向书》和《福州台北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意向书》的实施,促进闽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发展。

  (十一)将福建作为公平交易工作重点联系省,支持和指导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执法工作。

  五、加大对福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干部培训和改革创新工作的支持力度

  (十二)支持和指导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加快推进网上登记、网上年检工作,支持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上工商”应用平台建设。支持和指导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加强食品安全电子台账管理和互联网商务监管,提高监管水平。

  (十三)积极支持福建省选派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参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组织的国内外学习培训和交流活动;支持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干部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机关挂职锻炼。

  (十四)同意将福建省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公务员局组织开展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单位。

  (十五)继续支持和指导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认真总结近年来推行行政指导的经验,研究解决推行行政指导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深化行政指导工作,进一步促进监管理念的转变和监管方式的创新,促进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的发挥和监管水平的提高,促进队伍素质和整体形象的提升,更好地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出席:局长周伯华,副局长刘玉亭、付双建、刘凡、王东峰。

  列席: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徐爱婷,办公厅主任滕佳材,法规司司长张辉,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宁望鲁,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司长刘俊臣,直销监管局局长王予集,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孙文序,市场司司长王晋杰,企业局局长郭志斌,外资局副局长陈烨,广告司司长曹马陵,个体司副司长潘海民,人事司司长刘士国,商标局副局长吕志华,商标评审委员会主任许瑞表,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赵晓光,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高秀英,老干办主任袁国栋,信息中心主任刘泽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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