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的意见


  (八)推进农业机械节能。大力发展节油、节电、节煤的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复式联合作业,提高械作业质量,降低单位能耗。研究制定、修订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动力技术控制标准、更新报废标准和维修标准,强化农业机械设备的能耗检测。开展海洋捕捞渔船船型、机型和养殖机械能耗调查,筛选和推广渔船节能技术和产品,降低渔船能源消耗水平。设计研发节能渔船,加快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和渔船及其装备的更新换代,研究淘汰高耗能老旧农机、渔船的经济补偿办法。推广农机维修节能技术和节能型船用柴油机、燃油添加剂、主机余热利用、燃用重油等节能技术产品。淘汰一批高耗能老旧农业机械和渔业船舶。

  (九)推进畜禽养殖节能。改进畜禽舍设计,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发展装配式畜禽舍,充分利用太阳能和地热资源调节畜禽舍温度,在北方地区建设节能型畜禽舍,推广节能养殖模式,降低畜禽舍加温和保温能耗。

  (十)推进耕作制度节能。实施《保护性耕作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农业耕作制度改革,推广节约高效的耕作制度。示范推广秸秆覆盖地表、田间催腐堆肥、免少耕播种、深松及病虫草害综合控制技术,减少作业工序。在“三北”和黄淮海地区,组织实施保护性耕作示范项目,选择适用的保护性耕作机具;在南方水稻产区,推广秸秆还田腐熟、墒沟埋草、秸秆生物反应堆等技术,发展稻田保护性耕作。使全国免耕、少耕、保护性耕作等栽培技术应用面积达到2亿亩以上。

  (十一)推进乡镇企业节能。加强乡镇企业能源消耗管理和节能设备更新改造,会同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依法关闭高耗、低质,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乡镇企业,进一步更新淘汰土焦、小立窑水泥、粘土实心砖、小冲天炉等落后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引导和督促乡镇企业严格遵守资源利用标准和能源消耗标准,推广立窑水泥节能节电技术,炼焦清洁型回收余热发电、炉门密封技术,新型铸造熔炼技术,空心砖、新型节能型转窑、窑炉密封制砖技术等。

  (十二)推进农村生活节能。加强农村节能炉灶检测,推行民用省柴节煤灶、炕和生物质炉技术标准,确保安全生产。加快省柴灶、节能炕和节能炉升级换代,推广高效低排省柴节煤炉具(炕),提高热效率和节能效果。推广应用保温、省地、隔热新型建筑材料,引导农民建设节能型住房。

  四、加快发展循环农业

  (十三)发展节约型农业。组织实施有机质提升和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科学施用化肥,提高肥料利用率。2008年在1861个县(场)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争取技术推广面积10亿亩以上。科学合理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建立多元化、社会化病虫害防治专业服务组织,实行统防统治,大力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技术,提高综合防治水平。进行病虫抗药性监测与治理,提高防治效果和农药利用率,减少农药用量。在旱作农业区建设集雨补灌设施,推广覆盖集雨种植、水肥一体化、坡地经济植物篱、抗旱坐水种、膜下滴灌等农田节水技术,提高自然降水利用率和利用效率。2008年重点在东北、华北、西北和西南地区的23个省组织农田节水技术示范40万亩,带动农田节水技术推广应用150万亩。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