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制定鼓励科普资源开发、集散、服务的措施和办法,指导共建共享工作的开展。
(4)围绕《全民科学素质纲要》主题及国家重点工作开发和集成科普资源,为科普活动和科普基础设施提供资源支撑。
(5)通过共建共享服务平台为科普工作者和公众服务。
(6)协调各省级科协组织的科普资源开发集成工作,鼓励、支持各省级科协彼此间开展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工作,形成合力,减少重复开发。
2.全国学会。
(1)推动挂靠单位参与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工作。
(2)充分发挥自身智力优势,围绕《全民科学素质纲要》主题,开发专题科普资源;在组织开展的科普活动中注重科普资源的开发、集成,通过国家级数字科普资源服务平台实现对公众的服务。
(3)积极推广使用中国科协开发集成的科普资源。
(4)积极参与优秀科普资源的评审、评选等工作。
3.地方科协。
(1)省级科协与省成员单位及社会力量合作,开展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并指导地、县级科协的科普资源服务工作。
(2)根据《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部署,提出地方科普资源的需求,积极推广和使用中国科协开发集成的科普资源。
(3)集成当地科普资源并最大限度数字化,与国家级数字科普资源库实现链接。
(4)向公众了解科普资源使用效果,及时向中国科协反馈。
(二)经费投入
中国科协将加大投入,将本方案确定的任务列入年度预算、优先保障经费;各级科协科普投入的使用方向也应做相应调整和倾斜,并积极争取在各级财政中列支专项或专款,加强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工作;各级公共财政应采取后收购或奖励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工作。
(三)规范管理
1.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的工作计划,编制年度科普资源开发计划,明确具体建设目标和实施措施。
2.修订《科普资源质量及规格要求》、《科普展览、展品质量及规格要求》和《中国科协科普资助项目管理办法》。
3.制定《中国科协科普资源集成办法》、《科普资源服务办法》和《中国数字科技馆运行服务管理办法》等。
(四)理论研究与监测评估
1.每年开展1次科普资源开发、需求和分布状况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开发受众实际需要的科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2.针对实际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加强科普理论研究,提供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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