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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08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注:1.“设备到位情况”按四种情况填写:到位并投入使用;到位但未验收使用;未完全到位;未到位。
2.“未付清货款的主要原因”和“计划支付所欠货款的时间和办法”两项如需特别说明,可另附材料。
附件4:
2007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到位情况表
省份:
项目代码
学校名称
专业名称
项目资金来源(万元)
资金到位时间
中央财政
地方财政
其他
中央财政
地方财政
其他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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