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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08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注:1.“设备到位情况”按四种情况填写:到位并投入使用;到位但未验收使用;未完全到位;未到位。
  2.“未付清货款的主要原因”和“计划支付所欠货款的时间和办法”两项如需特别说明,可另附材料。

  附件4:
  2007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到位情况表

  省份:

项目代码

学校名称

专业名称

项目资金来源(万元)

资金到位时间

中央财政

地方财政

其他

中央财政

地方财政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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