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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
(厅财字〔2008〕33号)


部属各单位、部管各社团:
  2007年,部属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继续围绕2006年冯正霖副部长在部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健全制度、规范行为、扩大规模、加强监管”四个方面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为进一步推动我部政府采购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2007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7年政府采购工作总体情况
  (一)健全制度体系,继续推进规范化管理工作。
  2007年,部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的建设力度,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出台了《交通部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职责分工、采购方式、备案审批、采购程序、合同信息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此外,部及时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等部门和单位政府采购的相关文件,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继续完善本单位政府采购具体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如船级社成立了政府采购委员会,制定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福建海事局在政府采购工作中注重强化监督,建立了经济活动监督制度、经济合同会签制度、支出审计审签制度,推进了政府采购的规范管理工作。
  (二)规范行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部下发了《关于做好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对限额以上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以及进口产品的采购项目,能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后,报财政部进行审批。
  各单位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购买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日益显现。
  (三)扩大采购规模,促进政府采购规模持续稳定增长。
  政府采购规模是反映政府采购工作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目前,绝大多数单位能够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的范围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加强对分散采购的管理,努力做到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应采尽采,政府采购规模持续稳定增长。2007年,我部政府采购金额比2006年增长1.93倍。部海事局等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实施系统集中采购,将更多项目纳入集中采购范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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