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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汶川大地震灾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的紧急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汶川大地震灾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的紧急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

  为指导当前地震灾区做好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提高伤员救治成功率,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震伤员的特点及救治条件,我部组织专家制定了四川地震灾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请参照指南积极开展地震灾区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并将地震灾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时与卫生部抗震救灾前方协调组和卫生部医政司联系。

  卫生部抗震救灾前方协调组联系人:付文豪

  联系电话:028-86135034、13911008760

  传真:028-86130845

  卫生部医政司联系人:孟莉、郭燕红

  联系电话:010-68792208、13810249807

  010-68792207、13801380421

  传真:010-68792513、68792729

  附件:四川汶川大地震灾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

卫生部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四川汶川大地震灾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

  为指导当前地震灾区做好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提高伤员救治的成功率,减少地震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根据地震灾害伤员的特点及救治的条件,特制定该指南。

  一、伤员的管理

  (一)加强对感染伤员的隔离。在遵守伤员按照病情轻重分区安置的前提下,应将普通伤员与感染伤员(如破伤风感染伤员、气性坏疽伤员、肠道感染伤员等)分病房或者分区域安置,同类感染伤员因条件所限可一起安置,但不同类感染伤员不得混合安置。

  (二)隔离病房或者区域应标志明确、醒目。在隔离病房或者区域的入口处应配备手套、速干手消毒剂、隔离衣及外科口罩。

  (三)加强对伤员、伤员家属和陪护进行基本卫生知识的宣传,注意个人卫生,鼓励洗手或者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二、消毒灭菌

  (一)伤员用后的医疗器械,彻底清洗后采用压力蒸汽灭菌,如受条件所限,不能采用压力蒸汽灭菌的,可采用煮沸消毒30分钟,或者使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30分钟,方可用于下一个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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