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国家核安全局与江苏核电有限公司2008年度核安全监督管理协调会会议纪要的函


  三、田湾核电站运行许可证

  根据核安全法规规定,核电厂首次达到满功率运行之日起,经十二个月的试运行后,应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核电厂运行许可证申请书》,并提交有关文件。田湾核电站2号机组2007年7月11日首次达到满功率,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承诺于2号机组满功率运行一年后向国家核安全局申请1、2号机组运行许可证。

  四、田湾核电站扩建项目厂址阶段两评报告

  关于田湾核电站扩建项目,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12月向我局提交了厂址阶段安全分析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目前第一批审评问题已经发送业主,业主正在积极准备答复。双方积极推动,计划于4月份安排一次审评对话会,5月份开专题审查会,力争6月底前具备召开厂址批复专家委员会的条件。

  五、核电站性能安全指标

  我局已经发布了核电厂运行安全指标技术手册,并于2007年12月发布试用。在此要求业主积极配合认真消化该技术要求,并于2008年第1季度开始向我局报送运行性能安全指标。

  六、在役检查大纲升版

  按照装料许可证条件的要求,田湾核电站在役检验大纲应根据换料大修在役检查结果进行升版。业主正在积极准备,承诺根据1、2号机组换料大修在役检查结果,10月底前提交升版后的在役检查大纲。

  七、PSA进一步工作

  田湾核电站PSA审评工作已经进行很长时间,由于俄罗斯方面尚未根据审评问题答复及工作单承诺修改PSA报告,审评问题尚未能关闭,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承诺将参考IAEA 50-P-4附录VⅢ的报告要求,尽快提供一份完整的、反映审评问题解决情况的PSA报告。江苏核电有限公司认识到PSA工作的重要性,承诺将就田湾核电站PSA工作认真研究,确定下一步工作方案并于上半年报国家核安全局,力争尽快完成一级PSA。

  八、FSER报告

  国家核安全局将抓紧田湾核电站FSER的校核工作,计划于2008年8月底前完成田湾核电站FSER的出版。

  九、应急工作

  根据法规要求,田湾核电站已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了升版后的场内应急计划和2007年度场内应急工作总结报告。江苏核电有限公司计划于2008年8月前向我局提交应急演习方案,并于年底前实施。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