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8]177号)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股权变更的申请报告》(第一创业[2007]125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资格。
二、核准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受让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你公司103,090,366.14股股权(占出资总额1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