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度安排
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时间为2008年1-12月。其中,1-3月为部署启动阶段,4-9月为实施推进阶段,10-12月为考核总结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组织制定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方案和各省(区、市)实施方案,以适当形式进行全面部署。完成《
动物防疫法》配套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的制(修)定工作,制定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考核细则(具体方案另行通知)。请各省(区、市)按照本通知要求和近年来我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于2月底前报送我部兽医局,并抄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实施推进阶段。各省(区、市)全面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各项活动,分阶段、有步骤、有重点地完成各项工作计划,特别是要着力解决2007年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难点、焦点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和提高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考核总结阶段。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考核评价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各省(区、市)要在10月份按照我部要求开展自查。11-12月,我部组织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省进行考核,对检查结果进行全国通报,并做好总结和整改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由农业部兽医局负责。各省(区、市)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各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严格督促检查。为保证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取得实效,我部和各省(区、市)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及时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对在推进动物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出现的偏差和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和查处。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结合《
动物防疫法》的宣贯实施,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介,及时宣传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对开展的重大活动和查处的大案要案,要及时进行宣传和报道。要通过社会和媒体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监督和支持,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