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08年第1号
依据《
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安监总办字〔2005〕211号),经审核,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救护大队等7个单位取得矿山救护队一级资质,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矿山救护队等27个单位取得矿山救护队二级资质。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取得一级、二级资质矿山救护队名单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取得一级、二级资质矿山救护队名单
一、一级资质矿山救护队(7个)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救护大队
四川省:
四川华蓥山广能(集团)公司矿山救护大队
陕西省:
铜川矿务局矿山救护大队
甘肃省:
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
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大队
窑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救护基地
二、二级资质矿山救护队(27个)
北京市: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矿山救护队
山西省: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大队
大同市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
内蒙古自治区:
鄂尔多斯市区域矿山消防救护大队
大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通风救护处区域救护大队
神东煤炭分公司安全监察局救护消防大队
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通风救援指挥中心矿山救护大队
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公司军事化救护大队
神华集团乌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救护大队
四川省:
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救护消防大队
攀枝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消防大队
内江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