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8〕32号)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四川分公司开业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开业。
二、经审查,唐晓峰、张弛、王重阳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唐晓峰担任你公司四川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张弛、王重阳担任你公司四川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三、该分公司仅限于在四川省行政辖区内经营业务,业务范围由你公司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决定。
四、批准该分公司的办公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盐市口顺城大街8号中环广场1座21楼整层及22楼01-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