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试行)的通知

  4.4.10 石油天然气安全开发技术
  4.4.11 非煤矿选矿安全技术
  4.4.12 尾矿库及排土场安全技术
  4.5 非煤矿矿山事故应急管理
  4.5.1 非煤矿矿山应急救援体系
  4.5.2 非煤矿矿山应急救援预案
  4.5.3 非煤矿矿山应急救援技术
  4.5.4 非煤矿矿山应急救援演习
  4.6 案例分析与研讨
  4.6.1 安全生产管理案例分析
  主要包括非煤矿矿山安全评价实例、安全管理体系研讨、安全管理技能训练、安全标准化考评实例等有关内容。
  4.6.2 安全生产技术案例分析
  主要包括非煤矿矿山事故案例和非煤矿矿山先进安全生产技术交流等有关内容。
  4.6.3 事故应急管理案例分析
  主要包括非煤矿矿山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实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实况、事故调查实例等有关内容。

5.学时安排


  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48学时,具体内容学时安排参见附表。

  附表
  非煤矿矿山安全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安排


┌──────────────────────────────┬─────────┐
│            继续教育内容            │    学时    │
├──────────────────────────────┼─────────┤
│            职业道德规范            │    2     │
├──────────────────────────────┼─────────┤
│         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    4     │
├──────────────────────────────┼─────────┤
│          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管理          │    10    │
├──────────────────────────────┼─────────┤
│          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技术          │    12    │
├──────────────────────────────┼─────────┤
│          非煤矿矿山事故应急管理          │    6     │
├──────────────────────────────┼─────────┤
│            案例分析与研讨            │    12    │
├──────────────────────────────┼─────────┤
│              考 试              │    2     │
├──────────────────────────────┼─────────┤
│              合 计              │    48    │
└──────────────────────────────┴─────────┘


  附件3
  建筑施工安全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试行)

  继续教育大纲由继续教育对象、继续教育目的、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安排五部分组成。

1.继续教育对象


  生产经营单位或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聘用的建筑施工安全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

2.继续教育目的


  使继续教育对象掌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面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熟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完善相关专业知识结构,提升专业素质、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

3.继续教育要求

  3.1 继续教育应当由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承担,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学时实施。
  3.2 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注册有效期(3年)内接受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8学时。
  3.3 继续教育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可采用集中授课、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形式,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讲求实效。

4.继续教育内容

  4.1 职业道德规范
  4.2 新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