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省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卫办医函[2007]7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促进城乡卫生协调发展,各地卫生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部的工作部署,通过“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巡回医疗等形式,积极开展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受到农民群众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欢迎。同时,也有地方反映在工作中遇到一些问题,如多个部门安排部署支农任务、部分支援单位任务较重、一些支农活动内容存在交叉等。
近日,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四川省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工作意见》,从支援形式、组织领导、管理考核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对本省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现转发给你们,供在工作中借鉴参考。同时,希望各地按照《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制度”的精神,结合本地区的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沟通协调,完善政策制度,理顺工作机制,统筹支农活动,加强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的长效机制。
附件: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川卫办发[2007]355号)
各市、州卫生局,绵阳科学城卫生局,厅(局)直属医疗机构,卫生部驻川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工作,使各项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成效,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四川省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工作意见》并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工作意见
四川省卫生厅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日
附件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工作意见
多年来,我省各级城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帮扶工作,为加强基层卫生建设,服务广大群众,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施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工作中,由于项目众多、牵头单位繁杂、工作渠道交错等原因,客观上造成受援单位项目冲突、帮扶效果不佳等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工作,使各项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成效,现结合我省实际,统一规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