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发展改革、经委、经贸委要切实加强对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生产一致性检查,完善抽查制度。生产企业要做到“五个一致”,即:《公告》中的车型、用于检验的样车、实际生产车辆、产品合格证、上传的合格证信息都要保持一致,确保车辆参数的合法性及与《公告》的一致。加强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交流,对于《公告》内企业违规改装车辆的行为,特别是对生产严重超限超载车辆的行为,要及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我委将按规定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对于《公告》外企业的违规改装问题,要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报,并积极协助进行查处。
三、加强调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要采取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手段,加强调查研究,进行综合治理。从多个方面采取措施,解决治超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在车辆准入管理方面,要研究制定有关规定,采用科技的手段,预防车辆超限超载。在车辆及道路收费方面,要进一步研究完善有关道路通行收费价格政策。在整顿运输市场方面,要在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加大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收费站点,坚决取消对机动车辆的不合理收费项目,维护公平有序的运输市场环境。
四、加强协作,坚持责任制,力争治超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各地发展改革、经委、经贸委和物价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与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信息沟通、交流的工作机制,建立情况互通制度,建立健全治超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力争抓出更大的成效。
谢谢大家!
国家工商总局刘玉亭副局长
在2007年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11月20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密切配合交通、公安等部门开展车辆超载超限治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全国工商系统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但面临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全国集中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三年多来,全国工商机关积极行动,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做了大量工作:对改装行业企业包括车辆生产、维修、报废车辆回收、电气焊门市部以及机动车交易市场进行了拉网检查;对非法改装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同时积极参加治超站点的联合执法。一些地方在当地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下还建立了查处车辆非法改装行为联动机制,对治超中发现的非法改装车辆进行倒排查,追究改装企业的法律责任。截至今年11月中旬,全国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42万多人次,检查车辆改装有关企业和经营单位25万多家,查处违法案件500多起,取缔非法改装经营单位3600多家,吊销非法改装企业营业执照400多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同时,应当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有少数地方的工商机关对这项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工作开展不平衡;有些地方的工商机关与有关部门的配合还不够紧密,动作不够协调;有些地方的工商机关甚至有厌战情绪,长效机制的建立还较为薄弱。还应看到,受利益驱使,车辆非法改装现象易出现反弹,特别是经过前一阶段的集中治理,已公布的近300万辆在用“大吨小标”车辆基本恢复核定吨位,通过“大吨小标”车辆进行超载牟利得到有效遏制情况下,更多地通过非法改装车辆达到非法超载的情况可能出现,查处车辆非法改装的任务可能会更艰巨。各地工商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振奋精神,努力工作,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