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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调整和加强全国科技情报系统文献工作的意见

  四、各省市区科技情报单位或图书馆的主管部门(或省级协调委员会),应根据部际图书情报工作协调委员会的统一布署,组织本地区或临近省图书、情报实体单位(包括科研、高校),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建立协作网(组),以研究本地区文献合理布局、搜集协调和资源共享问题。
  五、文献搜集协调工作必须施以配套措施,以避免走回头路。为此,本办法实施过程中要辅之以联合目录编制、馆际互借互补、缩微品提供等措施。
  六、逐步解决过多复本和不合理馆藏文献的调配工作。步骤是:先在各系统内调配,然后进行各系统间的互相调配。系统间的调配应先在本地区,后在地区外调配。调配宜采取原价、廉价调拨或以交换方式进行。

            科技文献联合目录组织办法

  一、科技文献联合目录是开发文献资源,实现资源共享的重要手段,各级图书情报单位应把组织和建立联合目录报道体系作为文献工作重要任务之一。
  二、联合目录报道体系的建立,应以省、市区为主,汇集起来形成全国性的联合目录体系。目前,先以编制期刊联合目录为主,逐步扩大编制其它连续性出版物联合目录,最后组织编制资料联合目录,并定期更新,及时报道各单位的馆藏书刊资料情况。
  三、为了有效地开展联合目录的工作,各省市区协调委员会应组织本地区公共图书馆、高校图书馆、文献情报中心和科技情报研究所,在协商的基础上建立联合目录工作组,具体负责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编辑出版工作。
  四、联合目录的著录项目要标准化,出版形式要统一。目录要反映出馆藏范围,要指明文种、文献类型以及专业范围,同时,要附有多种索引。
  五、除地区性联合目录由各地区负责组织编辑出版外,建议有关部门组织编辑下述全国性的联合目录:
  (一)全国预订外文原版科技期刊联合目录--部际图书情报工作协调委员会负责。
  (二)外文期刊联合目录--北京图书馆负责。
  (三)中文科技期刊联合目录--中国科技情报研究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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