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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网络监督权的规制与平衡

  

  1、监督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民的数量迅速增长,政府信息的公开化程度逐渐加深,这使得普通公民拥有了更多接触和了解政治的机会,政治管理已不再是少数精英们的特权,每一个公民都可以在网络上自由地发表自己对于政治问题的见解,并获得志同道合者的认可。与此同时,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使得监督者能够摆脱现实生活中权力和金钱关系的影响,更为平等地发表意见,“人微言轻”已成往事。在公民与政府之间,通过网络虚拟,公民可以突破现实社会中与政府机关垂直管理的权力模式,成为更为平等的监督者;在公民与公民之间,无须顾虑身份关系而进行自由地交流沟通,由此每个公民都获得了平等的话语权。


  

  2、监督身份的相对虚拟性。


  

  众所周知,互联网是一个相对匿名的虚拟空间,当公民在网络发表言论之时,只需拥有一个用户ID,这个ID除了格式等形式化的要求外,几乎不需要真实的身份验证。即使是在个人计算机领域,用户与IP地址之间也并非一一对应关系。这种虚拟的参与身份,一方面大大减少了现实政治参与的不安全感,使得公民在不存在任何压力的情况下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社会角色的淡化让更多的人参与其中,使得监督更具有民主性和公共性的内涵;另一方面,由于身份的虚拟化,公民无须考虑自己所背负的社会义务,这种责任感的缺失导致了监督言论的不可靠,使得传统的政治管理变得困难重重。


  

  3、监督言论的扩散性增强。


  

  传统的传媒系统,总是要有一个信息发送中心,并通过自己的信息传输渠道向外界发送信息,一旦信息发送中心被封闭,该传媒系统就会陷入瘫痪。然而,在网络时代,这种情况有了重大的改观。互联网是一个发散性的传播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并没有一个固定的信息发送中心,任何网民都可以向网络发送信息或从网络中接受信息,一旦信息进入网络就会被自动分散复制,即使某个路径中断,信息仍可以通过网络中的其他路径传送。[2]这种多中心的传播方式使得监督言论的扩散性大大增强:公民可以通过互联网络轻易地获取自己所感兴趣的政治话题和政府信息,对此进行讨论交流;同时,公民也可以对政治问题和政府工作发表自己独立的见解,提出批评质疑抑或富有建设性的改进措施,这一切都很难受到限制。因此,互联网的出现冲破了政府利用权力垄断信息资源的天然优势,使富有责任心的公民通过监督的形式更为积极主动地投身到政治生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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