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环境法学的学术特色与贡献

  

  目前,环境法教研室从本科生到研究生(包括法硕和法学)的房地产法课程所用的教材已经全部配齐,包括:本科生教材《房地产法》、法学研究生专用教材《房地产法律问题研究》和法律硕士研究生用的教材《房地产法原理与案例教程》。这些教材均受到读者的肯定和一致好评,并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尤其是李延荣教授和周珂教授合著的本科生用书《房地产法》已被多所高等院校作为有关专业房地产法课程的指定教材使用。李延荣教授独著的以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为主要对象《房地产管理法》也被许多高校作为非法学专业学生房地产法课的指定教材使用,该书在2007年被评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并被第二次出版。因为有丰富教材的支撑以及学术探讨活动的开展,教研室逐渐形成了四位一体的教学体系,即:房地产物权、房地产管理、物业管理及住宅保障四个部分,这四部分的有机结合构成了房地产法学的完整框架。这种四位一体的教学模式为全国房地产法教学之首创,达到了很好的教学效果。在同一学科内区分不同的对象,分类别和层级进行教材建设,满足各类学生教学和学习的需要,这在全国高校的房地产法教学领域是探索和开拓,也是人大环境法教研室重要的学术特色和贡献。


  

  在国土资源法方面取得的研究成果也充分体现了人大环境法的特色。在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的同时,教研室教师适应实践发展的需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研活动。早在1986年我国首部《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时起,李延荣教授就开始教授和研究土地法律问题,承担了9项有关方面的研究课题,发表有关专业论文20余篇,并出版有关方面的专著。其中在重要法律问题上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包括:


  

  (一)土地租赁法律问题[37]


  

  李延荣教授的专著《土地租赁法律问题研究》填补了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建立后我国土地法学研究领域的一块空白。作为对土地租赁问题的专门研究,其为我国今后的土地租赁立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和可以借鉴的立法经验,并对拓展土地法学研究的视野,促进有关方面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该书提出以下基本观点:


  

  1.土地租赁既是一种交易行为,又是土地资源重新配置的方式,与国家的政治、经济及社会的稳定密切相关。因此,土地租赁制度从来就不是纯粹的私法领域。从土地租赁登记、租金控制、租赁期限到租赁关系的终止以及权利义务的设定,均未充分体现契约自由的原则。


  

  2.在我国现行土地制度下,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物权性质,属于特别物权,相当于大陆法系国家的用益物权或地上权。


  

  3.土地租赁作为我国土地资源有偿使用的一种方式,是对我国现行土地出让制度的有益补充,也是在目前情况下推进我国土地有偿使用进程的有效措施和途径,国家应根据实践发展的需要,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调整现实中大量存在的土地租赁关系,规范土地租赁行为,防止国有土地资源流失,引导土地租赁规范有序的发展。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