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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小产权房问题对策研究

  

  (五)改革现行住房保障制度,为进城农民和进城大学毕业生提供住房保障,促进城市化进程


  

  城市化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逐步减少农业和农村人口,使其有秩序地向城市和小城镇转移,是实现城市化的途径。现在,许多进城务工的农民和进城工作的大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奋斗,有了较为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之后,就希望在城市生根、发展。他们有着融入城市的强烈愿望,但是,不断攀升的房价就成了城市化的坚强壁垒,现行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对他们几无顾及,无奈之下,他们只能选择购买小产权房。从社会发展的角度,这一群体如果能够在城市定居下来,尽快融入城市,将对促进社会稳定、缩小城乡差别起重要促进作用。因此我们确有必要将这一群体纳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当中,通过各种措施给其合理的预期,使其有能力通过自己一定年限的诚实劳动在城市购得一套住房,在购得住房前能够有房可住。当然,从技术层面,需要规定一些必备的条件,因为外来人口流动性大,如果没有限制,就会出现一哄而入的局面,浪费城市发展的成果,使城市人均利益下降。


  

  现在,虽然有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制度,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其受惠人群极少,还时常出现腐败现象,如武汉等地出现的经济适用房连号所暴露的官商勾结事件。因此,改革现行住房保障制度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要扩大保障性住房的面积,这就要求地方政府要增加保障性住房用地规模;其次,通过立法明确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确保真正的低收入者能够获得住房机会;第三,增加保障性住房发放的透明度,使之阳光操作,防止腐败滋生;第四,加强保障性住房的监管,对出租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取消其享受保障性住房的资格;第五,规范保障性住房的进入与退出机制。保障性住房的作用在于保障,城市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如果已经取得了商品房,就无权再行申请保障性住房。如果在一个城市申请了保障性住房,就不得在本市或其他城市再行申请保障性住房,对因经济条件改善不再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市民,应及时收回廉租房或作相应处理。


  

  总之,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对策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现存小产权房的处理,二是对城市住房制度的改革。前者是堵住小产权房的源,后者为解决中低收入者购房的流;只有这两个方面共同努力,不可偏废,才会有效解决小产权房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保障住房制度的改革,相信小产权房问题会尽快得到有效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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