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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诈骗犯罪行为方式的新特点及防治对策

  

  2.建立、健全经济组织内部合同管理机制。当前受骗单位多于个人,公有资产受骗多于私人资产,内外勾结的合同诈骗案件普遍增多。究其原因这与单位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完善有很大关系。为了提高单位的防范能力,应当在经济组织内部设立专门的管理合同的制度。一般可设置分级合同管理制度,统管和分管相结合,使合同管理严密、有序。要防止正在履行中的现有合同、制式空白合同和有关签订合同的介绍信流入骗子手中,被其利用行骗。要建立合同签订前的资信调查制度,在合同签订之前的接触和磋商阶段都要详细了解对方单位的代表身份的可靠性,对方单位的合法性,资金、设备、产品质量及信誉的真实性,交易的诚实性,以及履约的实际可能性。要建立合同审查和监管制度,合同的签订应当由单位主管合同的部门审核,单位负责人审定签字。单位的财务部门应参与监督合同执行的全过程,强化责任制。重大合同的签订可在本单位采用公开或半公开方式,由职工代表或职工投票决定,以防止暗箱操作。应建立健全职工监督举报制度,把单位签订、履行合同的整个工作置于职工的全面监督之下。


  

  3.单位要建立合同档案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合同档案应包括从签订到合同履行的全过程。要注意保存合同所有证据(各种资料)。如合同得以顺利履行,应认真总结经验,以利再战;如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发生问题,对内部工作人员及其工作情况,具有自我约束作用,为责任追究提供依据;如需进行诉讼解决,则可提交充分、确凿证据,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要进一步完善合同诈骗罪的法制建设,更加有利地惩罚犯罪


  

  1.建议在刑法二百二十四条基础上,根据合同诈骗犯罪出现的新特点,增加合同诈骗行为方式的列项。例如,利用现代传媒发布虚假信息或进行虚假承诺,诱使他人与之签订合同的;内外勾结签订显失公平,使国家或集体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等。


  

  2.建议增加有关牵连犯和数罪并罚的法律规定,以避免罚不当罪和执法失衡的现象发生。鉴于目前合同诈骗案件复杂性的增加,多罪牵连的情况增多。合同诈骗罪往往与涉税犯罪、与走私犯罪、与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有关犯罪、与贪污、贿赂犯罪等相伴而生,特别复杂。在何种情况下适用牵连犯,从一重罪论处;在何种情况下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建议通过立法进一步作出规定。


  

  3.建议增加有关共同犯罪的法律规定,以利于打击内外勾结的合同诈骗犯罪。目前这种形式的犯罪成功率很高,但单位的内部勾结者经常借口合同合法,逃脱罪责,故应完善立法。笔者认为只要单位内部签订合同的直接责任人员明知合同明显对本单位严重不利或有虚假内容,而在签订合同时未经单位主管机关或主管负责人批准,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即可认定为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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