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特别重视群众的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强群众监督,一要发挥人民代表的监督作用,二要进一步健全群众举报制度,三要发挥公司、企业中的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四要发挥村民代表和城市社区业主代表的监督作用,以形成上下左右、连成一片的群众监督网络,不给进行合同诈骗等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就是对社会丑恶现象以及违法犯罪问题要在新闻媒体上及时暴光,以弘扬正气,制止邪恶;提倡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坚决抨击合同欺诈及违法犯罪活动。
(三)严格党风党纪,防控腐败分子成为合同诈骗分子的保护伞
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党内一些干部的心理也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一些被拉下水的腐败分子甚至成为合同诈骗等犯罪分子的黑后台和保护伞,广西成克杰、江西胡长青被判处死刑,云南李嘉廷被判处死缓,最近河北程维高被开除党籍,这些原为省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落得如此下场,教训是十分深刻的。有鉴于此,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不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因此必须加强党的建设,严格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制约机制。首先,要加强对广大党员的思想教育,要使“三个代表”的思想深入人心,提高思想觉悟,增强自律能力。其次,要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风党纪,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即:不准经商办企业;不准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优惠条件;不准在各经济实体内兼职;不准到下属单位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得用公款参与各种高消费的娱乐活动,等等。对于违反党风党纪、违法犯罪的的党员干部,不能姑息迁就,不能以党内处分代替刑罚处罚。在抓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同时,还要加强广大党员的党性教育,使之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依法办事,不屈从于权势,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自觉而坚定地同党内外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四)加强企业内部合同管理,提高经济组织和个人的防范能力
1.加强经济组织内部工作人员和从事经济活动个人的素质培养。诈骗行为的成功,从某种意义上讲,乃是行骗者和被骗者“合作”的结果。大多数被骗者都是由于市场风险意识淡薄,急功近利,面对复杂的市场经济,缺乏驾御市场的能力,缺乏法律知识。因此要努力提高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的个人素质,增强其防范意识。他们要加强学习我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和《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并能做到熟练应用。签订合同时,要规范、合法,要使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清楚,违约责任明确,重大合同还应有合同担保,还可进行合同公证,如此才能不给骗子以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