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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以为常――我们在WTO打官司

  

  虽然并不陌生,但这些人第一次从纸面走到了现实,我们多少还是感到有点新鲜的,会将他们的形象与我们的想象进行对比。他们不像法官,没有法官的威严。他们本身就不是法官,而是贸易官员或专家学者,由于一个“偶然的原因”,坐上了“法官席”。他们主持开庭,也向召集会议一样,对大家客客气气的。


  

  按照主席要求,双方介绍代表团成员名单后,就正式开庭了。开庭的顺序,一般分为四个阶段:起诉方宣读“口头陈述”(oral statement),被诉方宣读口头陈述,双方互问,专家组提问。


  

  宣读口头陈述,是当庭陈述自己的观点,用简明扼要的语言,将事先提交的正式“书面陈述”(written submission)中的观点提纲挈领地说出来,给专家组以清晰的印象。这当然是很重要的开庭程序,但对于宣读者来说,却是件艰难的事情。你知道在场的所有人都拿着这份发言,却要把他们当作文盲一样,一字一句念给他们听!何况你的英语发音有时候并不标准?何况要念的往往是几十页的材料,需要耗费一两个小时?因此,宣读这个材料,对精神和体力都是一个考验。当然,后来我们学聪明了,两三个人分工念:代表团团长念开头和结尾,其他人各分几页。这样不仅宣读者的负担轻了一些,而且效果也好了一些。有了变换,大家听起来没那么累了,专家组成员打瞌睡的情况明显减少。有的专家组会在双方宣读期间插问,具有很强的抑睡效果。对了,我们的口头陈述,一般都是以“感谢专家组为本案所付出的努力”这种奉承的客套话开始的。


  

  双方念完口头陈述,一个上午往往就过去了。其间,起诉方念完后,会休息十五分钟,大家起身放松一下。专家组成员,秘书处人员,当事双方代表团,彼此会聊天说笑,其乐融融。大家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被隔离在小小的会议室里这么长时间,总会产生交流的愿望。我们知道,等到两天开庭结束,大家会成为朋友,握手告别时会颇有点依依不舍的。


  

  开庭的时间一般是上午十点到下午一点,然后是下午三点到六点。我们午饭一般各自解决。有人喜欢一楼咖啡厅的金枪鱼三明治或火腿三明治,有人喜欢楼上餐厅的热食,有人则到马路对面的“汉龙”吃一份简单的中餐。我们喜欢饭后到湖边走走,呼吸新鲜空气,享受阳光。我们代表团的一些前卫人士,干脆拿着三明治、沙拉和饮料,站在湖边或坐在草坪上,就着美景用餐。从枯燥乏味的会议室,来到景色迷人的大自然,强烈的反差,让我们恍然不知身置何处。对于我们来说,日内瓦只意味着两件事:在楼里开会,在湖边赏景。我们豁然发现,这两者其实相互促进的。如果只有一个,我们就会不堪重负,或者百无聊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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