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反社会人格研究中传统、新型毒品的取舍
所谓反社会人格(antisocial personality),亦称“悖德型人格”、“社会病态人格”,即反社会型人格障碍(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3]应当明确的是,根据目前通行的理论,反社会人格在心理学上属于人格障碍中的一种,而与之并列的各种人格障碍类型中,就有一种是包括毒品滥用现象在内的“药物滥用”人格障碍。正如美国心理学家Lauren·B·Alloy等人曾在研究中指出的那样:“我们不应当忽视APD(反社会人格障碍)和药物滥用之间的重叠之处。符合药物滥用的人当中至少有50%也具有反社会人格。关于谁是初级的—反社会行为还是吸毒—这可能对病源学以及治疗具有重要的意义。反社会型人格在多大程度上喝酒并用毒品来获得与他们相关的强化物?吸毒者‘看上去’是反社会的这在多大程度上只是由于他们吸了毒?这些都是重要的但还没有得到回答的问题。”[4]
鉴于上述两类人格障碍之间的重叠性问题,笔者认为,在对毒品滥用与反社会人格之间进行关联研究的时候,必须要避免的矛盾之处在于:我们需要对吸毒者所表现出的反社会人格障碍特征加以区分,即这种反社会表现,究竟是由于毒品天然的毒理特性给吸毒者造成的生理影响所导致的,抑或是吸毒者自身固有的反社会性人格特质?因为,只有后者,才是我们在本次理论研究中专注的对象。有鉴于此,本文在论述中,考虑根据现阶段理论界通行的标准,对毒品进行传统毒品与新型毒品的区分[5],并认为传统毒品的性状决定了其不适于进行反社会人格的考察,而选择以新型毒品作为本文分析的对象。
(一)传统毒品作为研究对象的问题
从药理和毒理学角度而言,相对于新型毒品,传统毒品在研究中存在的最大问题,在于其成瘾性主要体现在对毒品的生理依赖性,并且伴随有严重的躯体戒断症状。这是导致吸毒者发展成为滥用者的最主要原因。根据2006年上海开展的“新型毒品滥用的现状、发展趋势和应对策略研究”中,对两类吸毒者的调研统计显示,从吸毒者的主观判断来看,有75.9%的海洛因吸食者承认自己在生理上有瘾,而新型毒品吸食者在这方面的数据仅为11.8 %;另一方面,使用药物成瘾与依赖量表(Susman & Ailles, 2001)对吸毒人员进行客观测量的比较结果也得出了相符的结论:海洛因吸食者成瘾的比例为87.8%,新型毒品吸食者成瘾比例则为35.95%。[6]可见,新型毒品的生理依赖性要远低于传统毒品。这从有学者对吸毒者的走访中同样能够得到佐证:“海洛因生理成瘾性大,不吃不行,会想方设法弄钱去吸,肯定会去偷去抢,会干坏事。但使用新型毒品可以控制,有钱吃,没有钱不吃,我不会为了它去做任何事情,更加不会玩这个东西,去要做点让别人看不起的事情。”[7]
正因为传统毒品的吸食伴有一种近乎强迫性的生理需求,这就使我们在研究中产生了一个近乎无解的判断难题,即传统毒品的依赖者究竟是为了追求吸毒带来的快感与刺激,抑或吸毒仅仅是为了缓解生理上的痛楚?换言之,我们因此就无法判断行为人在吸毒上的主观意志,因为前者是积极谋求,而后者则是被动延续。甚至社会普遍观念中“吸毒(此处指传统毒品)使人飘飘欲仙”的描述,在有学者对海洛因滥用者所做的访谈中也受到了彻底的质疑(一位35岁男性吸毒者自述):“以前我对吸毒者也看不起,觉得这些人就是追求享受……可我吸了以后从来也没有感觉到什么飘和享受,第一次刚吸完感觉就是难受,以后再吸只是因为不吸更难受。所以我有时也在想,最好能安乐死,这样活着也很痛苦。”[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