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完善我国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无锡蓝藻事件引发的思考
The Necessity of Improving the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System
Discussion arising from Wuxi cyan bacteria incident
焦黎辉
【摘要】环境问题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越来越被关注,近年来也频繁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本文以日前发生的无锡蓝藻事件为引,为更好地解决环境问题,论证了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重要地位。文章介绍了该制度的内容,我国的现状以及所存在的问题,并就该制度的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无锡蓝藻事件;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环境信息公开;环境污染
【全文】
一、序言
无锡水祸,从5月底或者更前开始,引发了无锡市的供水危机。本来应该流出透明干净的自来水的自来水管,却流出了发臭发黄的臭水,市民只好买纯净水喝。后来,在有关专家和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太湖取水处的蓝藻问题得以暂时解决,无锡市民的自来水开始变清无味了。然而在这不久,据新华网南京6月6日的消息,无锡市居民丁某采用发手机短信形式,散布“太湖水致癌物超标”的谣言,涉嫌扰乱公共秩序,6日被无锡警方查获,现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虽然政府相关部门宣称自来水已经合格,但人们为什么难以相信呢?所以这里面有个满足公众的知情权的问题。这次事件就是一个典型,市民对直接影响自己生命健康的饮水问题不知情,这就是谣言得以传播的根本原因。信息透明,尤其是关乎百姓自身安危的信息的透明是非常重要的。
除这次太湖蓝藻事件外,自2005年11月13日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到2006年2月1日的两个半月时间,国家环保总局已接到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报告45起。其中较为重大的典型事件:广东北江镉污染事件、辽宁浑河抚顺段酚浓度超标事件、广西红水河天峨段水质污染事件、湖南湘江株洲和长沙段镉污染事件、河南巩义二电厂柴油泄漏污染黄河事件和江西赣江水域油轮起火事故污染事件。以上多起环境事件进一步说明,由于布局性的环境隐患和结构性的环境风险,我国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突发性环境事件的高发态势仍将继续存在,加强环境监管,建设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势在必行。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各地环保部门充分认识环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环境监管,建立公共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特别是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披露制度,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建立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维护公众环境知情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