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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经济手段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在我国的构建

  
  从国际经验看,政府绿色采购对可持续消费乃至可持续生产发挥着引导作用。尽管提倡绿色产品,而且它也逐渐成为一种需求,但是绿色产品中环保技术含量高,成本较高,在市场中不占优势。生产绿色产品就成为一种障碍,因此,绿色产业在初始阶段需要政府采购的推动。据统计,政府作为一国最大的单一消费者,其采购金额一般占该国GDP的10—15%左右。在当今世界市场上,大多数国家的政府及其代理者一起,是各种货物(从基本商品到高新技术设备)和服务的最大买主,其采购额每年已达到数千亿美元,约占国际贸易额的10%以上。美国政府的年采购额为2000亿美元。欧盟的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年采购额达7200亿欧洲货币单位(ECU),占欧盟GDP的11%。据欧盟估算,其各成员国的政府的采购金额均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15%左右。国际经验表明,政府采购支出通常占一国财政支出的30%以上,如果政府机构推行绿色采购,立即会刺激供应商大规模生产和提供绿色产品,从而带动市场消费行为。企业因为获得了政府的订单而得到更快的发展。而且政府采购规模较大,对企业有一定的帮助和支持,绿色产品销售额增加的同时,绿色产业也会逐渐形成规模。政府采购的范围比较广,大多数商品都在政府采购的范围之内,与个人和家庭消费品相似,所以,政府在采购时可以主动选择对环境无污染或采用新型绿色材料的绿色产品,扩大绿色消费需求。
  
  我国的政府采购规模比较大,在整个消费市场中占有相当大的份额,因此政府采购可发挥对民间消费的替代作用,直接支持和刺激绿色产业的发展。市场消费需求能够推动我国绿色产业的发展,而政府的示范也能引导消费者的消费观念。政府大规模地购买绿色产品,便可以引导人们的消费观念向绿色环保方向发展,并推动绿色消费意识的普及,绿色产业的发展就成为一种必然。建立政府绿色采购系统,还能将国际最新绿色产品信息和动向及时传到国内相关企业,引导企业加速产品的升级换代。
  
  二、国外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建构的经验
  
  (一)、主要发达国家政府绿色采购
  
  奥地利维也纳政府在世界上第一个正式实行政府采购绿色标准,该市1998年发布了有关规定,并开始全面制定和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标准,目前已经完成并实施的标准达到了48个。
  
  日本于1994年制定实施了绿色政府行动计划,拟订了有关绿色采购原则,要求在2000年前完成,鼓励所有中央政府管理机构采购绿色产品。1996年日本全国绿色采购网络联盟(Green Purchasing Network ,简称GPN),GPN开发出了一系列针对不同采购产品的绿色采购纲要,建立了一个包括600多家供应商超过10000多种产品的信息数据库。2000年日本颁布了绿色采购法,规定所有中央政府所属的机构都必须制定和实施年度绿色采购计划,并向环境部长提交报告,地方政府要尽可能地制定和实施年度绿色采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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