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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自由主义、金融危机与监管改革

  

  金融危机为什么产生?就是因为人的脑子出了问题,观念、思想出了问题。什么事情都是观念、理论出了问题,才导致出现社会或者人类的问题,这就是根源,这是我们从理论上分析问题。金融危机背景下,重新管制理论在目前已成为一种主流的、并被各国政府作为管制政策所采纳的理论。管制主义要求政府对金融市场、金融控股公司、混业经营等必须加强而不是放松监管。


  

  三、金融业统合监管与立法的国际变革


  

  从字面上看,我们称之为统合监管,统就是统一,合就是合并,统合监管,实际上就是说进行统一的、合一的监督管理。我们首先看一下金融业统合监管的发展情况。


  

  基于现代金融市场整合的趋势,适应金融大爆炸而出现的监管体制的巨大变革,我们把它说成是金融领域的一种统合监管模式,它的含义就是把金融业作为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统一进行监管。大家知道金融业主要是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有的也把信托作为一个单独行业,还有其他相关的产业。我们主要谈银行、证券、保险,这是金融业的三大支柱。这三块业务或者说三个市场的监督,传统上在体制上有一些不同的安排,但是在很多国家,历史上它曾经是分业的,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开运营,商业银行只能经营以存贷款业务为主的金融业务,我国的四大银行就是商业银行,它主要的业务是存款贷款。证券业,主要就是证券公司的经营行业,在美国把证券公司称作投资银行,证券业就是进行证券的发行、承销和经营。发行股票,承销股票以向社会募集资金这些都是通过证券公司来做的,还有二级市场的买卖,这主要是在上海、深圳的两个交易所进行。保险产品的设计、销售、服务,都是由保险公司来完成。所以我们叫做分业经营,哪种公司就只能经营哪种特定的业务。与此相适应,很多国家在以前进行分业监管。我们国家现在还是实行分业监管,国务院下面有三个监督管理委员会,一个叫银监会,一个叫保监会,还有证监会,也都是正部级机构。三个机构来监管这三个不同的市场,我们叫分业监管,国外传统上就是这样做的。一种流行的学说认为,这种分业监管导致的监管竞争可以带来政策优化的效率。但是,在市场综合化的情况下,监管竞争可能诱使一些监管机构纵容本部门的越界行为,并造成各金融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从而为金融危机埋下隐患。因此,分业监管体制对监管政策的组织协调和综合考量不可避免的加大交易成本。而且在分业经营的情况下,各职能监管机构的治理目标带有明确的部门性,利益难以协调,甚至可能相互冲突。


  

  但是这种体制实际上在最近这十至二十多年间发生了变化,英国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发生了金融大爆炸。金融大爆炸最早发生在英国,撒切尔当政的时候,整个金融业膨胀起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银行业中有证券、有保险,证券中有银行、有信托,金融大爆炸以后传统金融业务的边界已经没有了,已经混合起来了,我们称为金融大爆炸。美国在上世纪八十末至九十年代也发生了大爆炸,后来日本金融大爆炸,韩国金融大爆炸,全球都出现了金融大爆炸这样个特征。在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一种需求,在管理体制上,就是要把对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的监管统合到一个监管机构来,以前都是分头监管,欧洲很多国家也有分别的监管部门。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一些主要的金融大国不断完善立法,力求构筑以金融商品为对象的横向金融法制。其中尤其是以英国、德国、日本、韩国为代表,金融资本市场统合法和金融业统合监管模式的诞生使全球金融监管法律制度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前所未有的时代。为什么会出现统合监管和统合立法这样一种全球性的变革呢?主要原因我们从三个方面加以分析。


  

  一是金融混业引发了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传统分类监管模式得到较大幅度的调整。我们都知道,美国在改革后以金融控股公司为主的这样一个模式实际上都出现了产品的相互交叉和趋同的问题,这在银行业尤其明显。传统上欧洲的商业银行的地位和作用是非常突出的,而它的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相对来说比较薄弱。因此在欧洲这种全能银行模式下,证券交易和保险产品的推销、服务都是由商业银行来做,欧洲商业银行还可以参与企业的股权投资,欧洲商业银行可以控股一个公司,而且公司也可以上市,这个做法跟美国、中国都不一样,中国的商业银行不能做股权投资,看发电行业比较好就想投电厂,看能源比较好就想投资中石油、中石化,这在中国是不允许的,在美国也是不允许的,不允许投资做实业控股,这跟欧洲不太一样,以前欧洲是可以的,所以它的银行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相当大。在美国主要是金融控股公司,美国金融危机爆发后,以高盛和摩根斯坦利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为代表,金融混业经营进一步强化。金融控股公司都是一个大的集团,比如花旗银行,花旗集团下面什么都有,做期货、证券、保险、委托理财,甚至做一些银行的业务,它是通过不同的子公司去做。美国的金融机构之间设了防火墙,每个公司之间应该有这样一个防火墙,通过防火墙来实现公司信息、人员、财务的独立,不能串起来,连客户的资料都不能由这个公司给那个公司,虽然都是集团下面的公司,它有内部防火墙的规章制度的要求。


  

  金融产品已经混合和趋同了,不同的金融机构都可以经营自己传统业务以外的其他产品。当然不能绝对这样理解,主要还是从商业银行角度理解,商业银行可以做保险,可以做证券,还可以做其他业务,主要是把以前对商业银行的限制在现在打开,但是不能简单地笼统地说一个传统的证券公司它也可以做商业银行的存贷款业务,这在很多国家还是受限制的,但是可以换一个形式,比如证券公司也可以对客户融资融券,融资是贷款,融券就是贷证券,实际上也是承担了商业银行放贷的业务;保险公司也不能经营传统银行存贷款业务,这还是有限制,更多的是说把商业银行从传统业务的束缚解脱出来,更多向其他投资银行业务拓展。这次金融危机爆发后,以高盛和摩根斯坦利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为代表,金融混业进一步强化。这次金融危机造成的后果,不是像某些人士所说的混合型经营不行,或者说控股公司不行了,结论恰恰相反。这次金融危机强化了商业银行控股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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