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如此,两个行业的人互相之间都会有些轻视和诋毁,归根到底,我觉得是误解使然。不信您看看我总结的酒令。
院长: “我去过的饭店有千千万,我吃过的酒楼有万万千,我掏了一分钱没有?没有!”;
小偷:“我偷过的院长有千千万,我偷过的庭长有万万千,有一个报案的没有?没有!”;
院长:“我接的案子千千万,我收的费用万万千,有一天加班的没有?没有”;
律师:“我做的起诉状千千万,我写的答辩状万万千,有一个法官看过的没有?没有”。
院长:“我讲的三个代表千千万,我讲的司法为民万万千,有一句实话没有?没有”;
法官:“我早来的次数千千万,我晚走的次数万万千,有一次能倒休的没有?没有”。
合伙人:“我Bill的客户千千万,我charge的小时万万千,有一单是我干的没有?没有”;
律师:“我出差的次数千千万,我上班的次数万万千,有一次穿睡衣的没有?没有”。
院长:“我给新干警描绘的美景千千万,我给老干警的许下的承诺万万千,有一次兑现的没有?没有”;
法官:“我对工作的热爱千千万,我对晋级的企盼万万千,有一次不失望的没有?没有”。
院长:“我骂过的法官千千万,我忽悠过的律师万万千,有一个扁我的吗?没有”;
法官:“我阅读
劳动法的次数千千万,我背后骂×××的次数万万千,有一次管用的吗?没有”
书记员:“我订的卷有千千万,我记的笔录有万万千,有一本不是垃圾的吗?没有”
经过本人多年来与奋斗在法院和律师行业的各个层次的劳动人民和所谓“劳动人民”交换意见,发现法官和律师都不约而同地认为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是地球上劳动强度最大、生存条件最恶劣、剥削最狠、老板及客户最难伺候、发展前景最黯淡的不幸工种。
也正因如此,只要听到“起的比鸡早,干的比驴多,吃的比猪差,下班比小姐晚”这样的评述,我们就会不约而同、不假思索地认为:贴切呀!那不就是我们法官或律师吗?!
无论是法官还是律师,自打入行的那天起,我们就一贯地认为自己是:苦孩子的头头,药罐子的渣渣,苦瓜叶儿的尖尖儿,黄连草的根根儿,简直苦到头儿了,不可能有比自己更心酸和不幸的了。而一腔哀怨又总是无处可诉,这使得我们更加郁闷。即使哪一天,我们终于鼓足了所有勇气,冒着被暴虐“煎炒烹炸炒”的风险,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大无畏精神向领导表示出同志们的艰苦劳作精神以及对来年工作待遇改善的强烈企盼,我们得到的回答也最终不过是:“马下焉知马上苦?滚去接着干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