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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信阳事件”看央地关系

  

  在整个过程中,社会乃至政府内部并非完全没有出现抗争,但是抗争力量过于弱小、零散、非制度化,根本不足以阻止灾难的进程。事实上,制度的力量完全扼杀了群众和部分干部的抗争。在“反瞒产”的绝境中,群众写信到省委,结果被转回地委严肃处理,有的甚至被逮捕法办。信阳县委有一个纪委干部看到饿死人的严重问题,给省委写信反映情况,也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当时,信阳地委书记路宪文在省委支持下,不让干部群众向中央写信反映情况,专门开会让各邮局把关,凡是反映情况的信一律扣压。后来统计被扣压的信件竟达12000多封。即使如此严格限制,还是有人跑到许昌地区寄信。有一个党支部的23个党员饿死了20个,剩下的3个党员给省委写了一封信,请求省委救他们村的村民,但是此信也被省委秘书长扣压并要查处。在这种情况下,上级政府当然无法了解下面的真实情况。


  

  即便在大灾难发生后,中央还是无法深入了解地方实情。到1959年夏收前,中央才发现信阳问题,于是派工作组前来调查情况、追查责任,并发了一些救济粮,缓解了大规模饥荒。1960年底,毛泽东指定他身边的工作人员到信阳调查。一行人于1961年初到达河南,但是省委第一书记吴芝圃害怕他们看到真实情况,就把他们安排到了许昌专区的鄢灵县,结果没看到信阳地区饿殍遍野的惨况,而只是看到了鄢灵县“农民大量挨饿、生病、死亡的凄凉后果”。 当时信阳“统一口径”,饿死的人不能说是饿死的,必须统统说成是瘟疫传染而死。中央得知“信阳事件”后派中纪委下来调查,但是省委书记不是正视错误、承担责任,而是千方百计地设法掩盖。只是在中纪委将问题报告中央后,毛泽东才批示说“信阳事件”是“反革命复辟”,中央从各部委抽调数百人来到信阳地区。但是结果是什么呢?就在河南省委接到风声的第二天,省委书记就到固始县召开了万人大会,宣布当时反映真实情况的原县委书记为“反革命”并将其逮捕。为了继续“捂盖子”,省委将信阳地区八名县市委第一书记开除党籍、逮捕法办,并撤换了其余的县市委书记,甚至调遣部队武装押送,将农村20多万基层干部集中“特殊训练”。一时间,信阳地区闹得鸡飞狗跳、人人自危。 当然,闹剧最终被平息了,但是迟到的调查结果并不能挽回遭遇涂炭的百万生灵。


  

  在“信阳事件”的集体悲剧中,当地人民付出了极其惨重的生命代价,但是我们不能停留于同情和谴责。固然,信阳地区连同河南省委的部分领导人严重滥用了公权力,对当地的人道主义灾难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就和“大跃进”本身是个人错误和制度缺陷相互作用的集体产物一样,信阳地区干部个人的错误乃至罪责并不能掩盖制度在整个事件中发挥的主导作用。事实上,在自上而下的中央集权体制面前,权责的归属并不那么清楚。个人错误的性质再恶劣,似乎也变得情有可原,甚至让人感到有点“无辜”。错误的源头在于中央制定了过高的粮食征购计划,但那显然并不是因为中央领导有任何恶意甚至明显的疏忽,而完全是受各地浮夸虚报的数据误导的结果。至于各级地方干部为什么如此好大喜功,答案也很简单——因为他们生活在这个体制下,个人命运完全掌控在上级领导手中。既然他们对上而不对下负责,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上级领导“满意”,最终让国家最高领导人“满意”,似乎也在情理之中。毕竟,他们并不是“大跃进”的始作俑者,他们只不过是跟着起哄、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并为最高决策者证明“大跃进”的“伟大”或“正确”提供具体“证据”而已。在整个事件过程中,信阳地委书记路宪文可以说是劣迹昭彰,但是笔者并不相信他就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混世魔王。用传统的政治套话来说,这个同志只不过不注意工作方式、急功近利或虚荣心过强而已,但他很可能也只是要把上级交代的工作做好。至于他以及省委书记后来欲盖弥彰、阻挠调查,也只是在一个地方“一把手”一手遮天、权力不受制约的制度环境下习以为常的自然反应。对比今天许多煤老板出事后的第一反应, 不难看出现在看来荒唐离奇、难以置信的故事不过是当时特定制度环境下的一般人性的自然发挥而已。这么说来,似乎很难锁定个别领导甚至领导团体为“信阳事件”负责。归根结底,“信阳事件”是中央集权制度的产物,是中央和地方官员在既定制度框架下不经意间“合谋”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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