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违宪行为表现在,人情案、关系案、行贿受贿案、冤案、错案,买卖官员等,一系列的监督滥用权,和监督不作为造成的案源流失。用我们身边的事说有谁有案在身不找熟人那?要知道这就是违宪行为。因为
宪法是为人民生活所订立,人民可以包括人类,人类就有思想,有思想就有选择,有选择就有选择错误的时候。可是在利益面前选择错误是故意性的。当监督询问时他就会支支吾吾口中无词。曾样预防这种道德缺失引起的冤假错案哪?答:还是用制度,邓小平同志说:“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更重要。这些制度好可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使好人无法充分的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腐败就是证明】{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33页摘自北京日报理论周刊《仇和现象》宋惠昌。今天我要说的是无论仇和现象还是各种改革他都是需要正义的制度护航和预防,尤其是在公安、检察、法院、这样的社会监督上更加需要正义的制度。
1997年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在党的领导下依照
宪法规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渐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会因领导人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即同过去那种人治不重法制的状况划清界限,也给西方国家的法制划清界限,{就是说我国要建设一种制度,这个制度是约束领导多余的权限的,不是领导想怎么变就怎么变的,这种制度是重法制又可预防人治,目前众多国家都是人治并且含有多种不稳定因素}。这个制度是中国特色的自主设计,十五大并且要求在2010年实现中国特色的法制法律体系,维护
宪法和法律的尊严。邓小平理论简明教程第158页。
在十五大以前人民群众外出打工者多数无劳而归。十五大以后注重法治的同时,又加强了舆论监督,切实的给人民办了一些难以解决的事情,法律的落实使人们大快人心,看到惩治带来的曙光,提高了反腐思想觉悟,打击了多种危害人民群众的企业法人,提高了农民工打工信心,使农民工在法律的保护下更加安心的建设祖国爱护祖国。
十六大以后又为农民工开辟多种维权通道,给农民工带来了法治的实惠,再次提高了农民工地位和维权数量,随着案件深入逐渐发现了行政不作为的存在,仍然是制度不全的因素。
十六大提出:完善各项行政制度,预防腐败体系,搞好廉政建设。严抓监督预防,继续推进司法改革。
十七大再次提出:以哲学推进法学,以正义为主,以制度创新预防腐败行为,普及法律知识,创新廉政建设。继续解放思想,落实基层自治制度。更好更快更准确的化解矛盾,和建设和谐社会。搞好基层法制建设。对十七大的要求我们从法律、法学、行政、社科探索着中国特色的法治制度,为基层行政、监督、纪律打好了基础。
目前有一百六十六种反腐办法,还有五大监督部门、有党内的,有人大、有政协、有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监督,看起来很多,但是真正起到作用的不多。没有一种是长效机制,【摘自中国青年报】《反腐败制度要在民众监督下才能产生实效》为什么哪?因为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在法学上要拿到实证,但是很难。另一个是他们不会把不利自己的制度设计在里面,也就是说、就是这里使他们走向反面,不利于国家,不利于人民。使他们走向职务犯罪,害了自己原本幸福的家。
为了遏制这种现象《预防监督程序》就挽救了这个家庭,弥补了这个制度不足,为基层行政、监督、纪律、司法等条例管理部门了基础,为基层自治提供稳定可靠的参考制度依据。真正的实现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有法可依的依据,以制度为先预防了领导在利益面前随心所欲的变迁,由于各项行政监理、纪律、司法、制度严密有法可依,也就禁止了人情面子的干扰,再无外界干扰的情况下就行成了行政独立,司法独立,因为无外界干扰也就执法必严,实现了违法必究的结果。预防了各种犯罪提高了思想道德,维护了
宪法赋予的人权,和谐至和平近在迟尺摇手可见。《预防监督程序》符合中国特色的法治制度的各种要求,对廉政建设,反腐制度上的行政、监理、条例管理部门、和纪律监督部门、司法、监督部门等提供了行政统一、执法统一、受案统一、选择统一的稳定性法律依据,让每个基层干部都可以执行
宪法的职责,落实每个群众
宪法赋予的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