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首席法官Posner认为,本案中,被告批发商和制药厂并没有参与价格垄断的共谋,“该案可以跳出汉诺威鞋案和伊利诺斯砖块案的轨道重新思考,这并不是要进一步地寻求例外。很多药房曾通过结成采购团的方式提高它们与制药厂交易的谈判地位……制药厂坚决不给采购团以折扣。如果这种拒绝看作是一种合同关系(如同制药厂和其偏爱的客户的合同关系)的拒绝,那么就构成了联合抵制。而伊利诺斯原则是适用于过高索价的,因此本案可以不适用伊利诺斯原则。假如原告不是追偿过高索价(会受到伊利诺斯原则的阻止),只要原告证明因联合抵制受到损失,就应当允许其提起诉讼。”[31]
Posner法官的分析引出伊利诺斯间接购买者的另一个问题。如果原告不被法院认定为间接购买者,就不必从联合抵制这个角度分析。相反,如果原告被认定为间接购买者,那么,就必须从联合抵制这个角度来认定间接购买者原告资格。从联合抵制这个角度就要证明由于联合抵制的存在导致了原告利润的损失。然而,确定利润的损失,法院所面临的任务是如何准确地计算出制药厂和批发商未给予原告的折扣。这种计算还是要根据过高索价来分析——确定间接购买者支付了超过其应该支付的过高索价的价格是不存在的,并没有转嫁给间接购买者——而过高索价在伊利诺斯原则中是被禁止的。[32]
3.特许经营中的间接购买者原告资格
Lucas Automotive Engineering,Inc.v.Bridgestone/Firestone,Inc.(Lucas)一案反映出在本身适用伊利诺斯原则上的扩张,而没有考虑原告所起诉的实质违法问题。该案的原告是一家汽车轮胎销售商,对其竞争对手因从制造商获得Firestone vintage轮胎的特许经营权而提起三倍损害赔偿诉讼。法院判决:作为竞争对手,原告缺少垄断损害的这一必要条件,因此不具备根据《克莱顿法》第4条诉求三倍赔偿的资格。[33]
但由于特许经营合同的存在,既然原告被迫从作为竞争对手的被告处购买了这种轮胎,原告认为自己具有原告资格。第九巡回法院认可了原告的主张,因为原告事实上不得不从被告——主要的供应商——购买了产品。虽然联邦最高法院对这种类型的诉讼适用间接购买者原则,但是,第九巡回法院对间接购买者原则作了扩张,从仅适用于价格垄断案件扩展到根据《克莱顿法》第4条提起的其他反垄断诉讼。[34]
4.搭售中的间接购买者原告资格
在Sports Racing Services,Inc.v.Sports Car Club of America,Inc.(Spolts Racing)一案中,原告是赛车的参加者,被告是赛车的组织者。被告要求比赛的参加者都必须购买特定的汽车配件,而这些汽车配件是被告通过排他性销售卖给独立的经销商的。虽然原告不是直接从被告那里购买汽车配件的,但原告诉称被告垄断了赛车和配件市场,被告非法将原告参加比赛的资格与购买赛车及其配件进行捆绑销售。[35]
第十巡回法院认为,对原告资格的分析必须把反垄断诉讼的类型考虑进去。原告是赛车和配件的间接购买者,原告不具备原告资格。但同时认为不应该阻止原告提起这种类型的反垄断诉讼,因为原告是一个搭售产品的直接购买者,是被迫从受被告命令的经销商处购买了搭售的产品。法院认为搭售的产品就是“竞赛服务”,被搭售产品是赛车和配件,而这种赛车和配件是被告对参加赛车特别规定的。[36]
法院这种观点关注购买者所处的市场——赛车和零部件市场与参加赛车的资格。法院禁止原告对前者提起诉讼,而允许原告对后者提起诉讼,两种诉讼的目的都在于矫正被告在赛车和配件市场上的反竞争行为。虽然法院认为原告是针对赛车及其配件反垄断诉讼的间接购买者,但是法院采用了“第一无辜的购买者”(first‘innocent’purchaser)这一概念,它源于伊利诺斯砖块案并应用于搭售诉讼中。[37]在本案中,所搭售产品的直接购买者仅仅是被告所利用的手段,被告不能回避与独立的经销商销售被搭售的产品给原告。因此,法院给予间接购买者以原告的资格,并且认为“原告是最好的提起该诉讼的一方当事人。”[38]
四、我国反垄断法的借鉴
间接购买者原则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效率,避免诉讼的复杂性,以及提高反垄断法的威慑作用。但是,自伊利诺斯砖块案确立间接购买者原则以来,不仅联邦最高法院在间接购买者原告资格的认定上摇摆不定,下级法院对间接购买者原则的适用也不统一,并且导致联邦和州双重反垄断诉讼的可能。从结果来看,上述两个目的都没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