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城邦如何构建:多元化的法律职业研究
正如作者所交代的,本书仅仅是其在撰写关于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竞争和规范的博士论文之前所完成的一系列习作的合集,换言之,本书是作者几年来对中国法律职业思考的论文合集。正因为如此,尽管本书从形式上看是一本专著,但是其成文的过程实际上并不像严格意义上的专著那样的系统而严密。正是这种介于文集与专著之间的文本组织方式决定了本书在研究主题上必来一定程度上的分散性和尝试性。从整体上看,本书基本上围绕着当代中国法律职业这个大主题来展开,但是每篇都有相对独立的侧重点:上篇主要关注法律职业生存的宏大背景,中篇主要介绍西方职业理论及其与中国法律职业实践所产生的勾连,下篇则是对中国法律职业的近距离观察。这种主题的分散化带来的一个潜在危险就是著作内部各部分之间的相对分离以致无法形成相对核心的命题。比方说,本书的上篇从法院组织和法律人工作两个角度揭示了中国当前的制度符号化和法律知识技术化问题,但是这个大背景如何对深受政治权力分割化影响的中国法律服务市场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而分化的法律职业对这样一个宏大背景做出了什么样的回应等一系列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被遮蔽了。主题分散化所带来的一个必然后果就是在诸多论题上的尝试性态度。就本书所关注的主题来说,下篇是本书的核心部分,因为本部分直接切入了中国法律职业的内部生态,而上篇和中篇更多的只是从事了法律职业研究的外围清理工作,可以说上篇和中篇所做的很大程度上就是在为下篇做基础性工作,从这个角度来说,下篇应该成为本书的重中之重。但就目前来说,尽管下篇的两组文章也展现出了中国法律职业的很多问题,但是本篇很大程度上仅仅停留在对问题的展现上,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从这个角度说,本书的确如其名所说的那样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失落的城邦,但也仅此而已。
在古希腊,城邦是作为一个相对自治的共同体单元而存在的。城邦的特征很大程度上契合了法律人对于独立自治的一种渴望。强世功就在《法律共同体宣言》中热切地呼吁和号召全体法律人的团结和努力,进而形成属于自己的“法律人城邦”。 [7](p.3-30)在强世功看来,“城邦是一个伦理生活的共同体,它意味着一种共同的价值选择,意味着一种共同的责任承担,意味着一个生活方式。”[7](p.30)因此,当我们用城邦来涵射法律共同体时,所表达的意涵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法律共同体应该是相对自治的,也就是具有一定的职业自主性的;另一方面,法律共同体应该是相对同质的,是一个伦理共同体、价值共同体。假如说强世功的努力在于勾勒出一幅法律共同体的理想图景的话,那么本书的努力就在于深入法律人的内部去考察法律职业各主体的真实生存状况。通过这种近距离的观察,法律共同体的理想图景显得有些遥不可及,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不再是一个独立的城邦,而更像是古代希腊:在这里,不仅有雅典,而且还有斯巴达、科林斯等众多城邦,城邦之间差异甚大甚至常常发生战争,而希腊则只是一个简单的代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