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大陆法系和中国刑法理论不承认兼容并包故意与过失的“轻率”作为一种独立的罪过形式。但是1997年中国刑法第397条规定的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这两个罪的犯罪心态实际上既包括故意(放任故意)也包括过失。由于中国刑法和刑法理论没有“轻率”概念,有些学者将此种兼容故意与过失的罪过形式称之为“复合罪过形式”。{2}{3}
四、英美对抗式诉讼模式的借鉴意义
关于刑法运作。体现司法文明、实现司法公正的英美对抗式诉讼模式对中国刑事诉讼改革和刑事法治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和深远意义。英美法系的判例制度(体现司法公平:相同问题相同解决,相似问题相似解决)日益受到大陆法系国家的关注。近年来,中国学者对判例制度开始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了一些成果,提出了借鉴英美经验建立中国的判例制度的具体方案。
罪刑相当是当代各国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而量刑不公(sentencing disparity)却是世界性的共同问题。这不是理论问题,而是运作机制问题,是困扰各国审判实践的问题。1981年美国明尼苏达州提出了“量刑指南”(sentencing guidelines)。它虽然十分简要粗糙,但却有世界影响。1995年中国出版了美国联邦《量刑指南》(北京大学法学院组织翻译),引起了国内刑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的极大兴趣。本世纪之初,山东省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情况提出了自己的“量刑指南”,此举立即受到学界的关注,有赞扬的,也有批评的。2004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推出了较为详细的更有操作性的“量刑指南”。
辩诉交易(plea bargaining)是一种首先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兴起的由控辩双方相互协商了结刑事案件的诉讼机制,其特点是极大地节约司法成本从而达致快速结案。尽管美国法学家对辩诉交易这一做法持批评态度,但对积案如山的社会现实却是最佳选择。在上世纪末,中国司法实务界和一些刑事诉讼法学专家开始讨论借鉴美国的做法的可能性。这一动向值得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