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开发不设硬盘,拍摄数据实时发送到国家数据中心的微型取证终端,这对提高司法工作效率,监督司法人员依法办案有利。随着3G网的开通,该系统可望在司法部门快速普及。
第三,行政执法系统。我国已经有工商、城管等行政执法单位使用该系统。实际上,质检、反贪、纠风办、海关等行政执法部门也需要配备该系统。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对行政执法水平的要求在快速提高。例如,2006年,大理市城管局与6名受害人签订了赔偿协议,对城管人员违法打伤的6人合计赔偿29.6万元。再如,2009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某城管大队拆除某家具厂的行为违法。受害人据此向该城管大队索赔300多万元。2008年9月26日,广东省11届人大5次会议批准了《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它规定,执法机关对查封、扣押的物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些案件、立法对我国行政执法的取证程序、手段、设备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执法机关不但要用充分的证据,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还要对行政行为的对象、标的、程序、过程等进行取证。为此,开发远程存储、在线监督的微型电子摄像机,这对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办案都尤为有利。随着3G网的开通,该系统可望在行政部门大量普及。
第四,军警执勤系统。我国北京私营企业已经开始向军队提供单兵无线视频监控系统,向消防警察提供无线视频执勤系统。例如,军用系统可以在多节点布设密拍终端,由单人遥控实施无线视频监控,适合侦察兵使用;警用系统可以辅助实施视频监控,适合防暴、消防、森林、铁路警察使用。
随着三星、尼康、飞利浦、松下、讯宜、iRiver、朝华、POPO等微型音视频采集设备大量上市,并且价格直降到2000元左右,该设备向手表、U盘、门窗、家具等生活用品大量普及的趋势已经出现。
目前,有的微型音视频采集设备仅有口香糖大小,重仅18克;如果加大厚度,可做得更小;虽然小巧,但可存储19小时视频,并连续拍摄33小时。有的微型摄录机可同时充当U盘、MP3、电子书、照相机、录音机、收音机、手机、视频播放器等。把这类微型设备安装到家具、电器、领带、鞋子、汽车等载体上,并使之能够通过3G网络发送音视频数据流,大量商业应用就会快速普及。
例如,在儿童的鞋子上安装口香糖大小的音视频信号采集、发射器,儿童的丢失问题就会得到解决。在帽子上设置GPS定位器,以及微型音视频信号采集、发射器,大量旅游者就会成为Google Earth或者Youku网的视频节点发射器,通过3G网对全球热门景点和路线进行视频记录,供IP网用户进行虚拟的实时旅游。在任何时间,远程欣赏另一旅游者同步浏览的风景,并得以自由选择欣赏的地点,这对广大用户而言是非常有吸引力的网络应用。